1、设备维修组组长平安职责 第一条、 在消费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设备、动力系统的平安工作负责;第二条、 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设备、动力系统平安治理规章制度、设备平安技术规程,并组织施行;第三条、 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小修工程的平安措施打算,并确保施行;第四条、 负责组织对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热力管网和平安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工作;第五条、 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那么,监视检查设备、动力系统主管部门平安职责的履行和各项平安治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渎职和违章行为;第六条、 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工程工程的设计、评审、验收
2、工作,使其符合要求;第七条、 负责组织设备、动力系统平安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的整改,制订平安防范措施;组织按时实现平安技术措施打算和隐患整改措施;第八条、 加强对施工、安装队伍的平安治理,负责外来施工人员入厂前的培训教育,妥善、果断处理施工过程中的不平安要素、险情及事故,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相关部门共同处理;第九条、 负责公司职工的公司级设备平安培训教育;负责监视车间及相关部门的车间、班组的设备平安培训;第十条、 负责大检修的平安治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平安教育;第十一条、 在打算、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打算、布置平安措施;第十二条、 负责设备、动力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事故的处理;第十三条、 觉察设备有损坏、缺点,立即采取措施处理,不得让有关人员接着使用;第十四条、 安装、迁移设备时必须符合平安技术和劳动保护要求,严峻设备的安装、迁移必须会同平安、技术及使用部门共同检查确认后,方可作业;第十五条、 领导本部门人员做好设备治理工作;第十六条、 按照上述平安职责,制订年度平安工作打算,并在详细工作中逐条落实。第十七条、 由董事长(总经理)受权处理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