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海无涯煤矿通风平安装备及仪器仪表治理制度 按照煤矿平安规程第10、158、165和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结合我矿百善字(94)104号文件规定及我矿实际情况,现制定对我矿平安装备及各种通风仪器仪表治理制度。一、平安装备的治理规定1.监测队负责平安装备的安装、使用、调试、撤除的日常工作;2.平安装备的平安质量应符合井下电气设备的完好标准;3.建立平安装备台帐、集中治理;4.建立平安装备检修记录,及时填写,积累检修经历;5.井下使用的设备每周至少检查一次,觉察征询题及时处理处理;6.井下装备由该地点的施工单位负责看管,凡发生装备被损坏的追查当班班(队)长责任,对需要经常移挪的装备,只许采、
2、掘班(队)长在瓦检员和放炮员的监护下,按规定移挪,严禁擅自移挪或停用,装备停用后,由监测队回收待用;7.维修工要认真负责装备的维修质量,精心研究业务,提高维修质量,为矿井平安监测提供平安保障。二、通风平安仪器仪表的治理规定1.监测队负责通风平安仪器仪表计量校正工作,做到帐、物、卡记录齐全;2.通风平安仪器仪表做到集中保管、维修、发放及环境卫生整洁;3.编制通风平安仪器仪表年度送检打算;4.在架使用的各种平安仪器仪表,必须保持完好,具备计量合格证,严禁无证使用;5.监测队负责各种平安仪器仪表的检定证书的存档工作。三、平安仪器仪表的发放范围1.便携仪的装备范围是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放炮员、通风和采
3、掘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淌电钳工;2.其它仪器仪表的发放使用人员是通风区职工。四、发放地点发放地点设在通风区平安监测队仪表发放室,便携仪及各种仪器仪表凭牌个人领取。五、维修治理1.通风区设专职人员对便携仪及各种平安仪器仪表的日常维修治理发放工作;2.各单位要对使用平安仪器仪表的职工加强教育,要保护平安仪表,不得无故损坏丧失;3.维修发放人员要熟悉各种平安仪器仪表的工作原理和完好标准,每天负责对在架仪表进展检查,觉察征询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填写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六、其它要求1.各单位对需要使用仪器仪表人员进展登记,统计后报通风区,由通风区按照仪器仪表数量和和单位需求量进展打算分配;2.丧失牌子应立即申请办理,凡因牌子丧失,仪表被别人领走,由本人负责赔偿;3.损坏丧失平安装备、仪器仪表及配件,发放人员有权扣下牌子及时办理赔款手续。如不及时办理赔款手续,而阻碍工作或打骂维修发放人员,移交矿保卫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