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海无涯矸石山防火治理制度 一为加强矸石山防火治理,预防矸石山自然发火,按照煤矿平安规程2023第 246 条“煤矿的所有地面建构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厂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恪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矸石山间隔进风井口不得小于 80m,不得将矸石山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表土层 10m 以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漏风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三对矸石山堆积的矸石,要作封存处理,尽量减少外露,防止火灾发生。四严禁向矸石山倾倒温度大于 70的物料和易燃物,如坑木、锯末、生活垃圾等。采掘矸石与洗选矸石应分别堆放。五矸石山有自燃倾向或已发生过自燃的,必须制定具有操作性的治理制度、
2、危害预警措施、应急预案等。六矸石山自燃倾向性高的煤矿要建立自燃预警治理制度,建立相应技术治理材料库。七自燃严峻的矸石山,暴雨天气必须设置平安戒备区,禁止人员和车辆接近。八设置专人负责对矸石山进展治理和巡查,一旦觉察火情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调度室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汇报煤矿分管领导,制定灭火方案,组织灭火。九矸石山自燃严禁用水直截了当灭火。不宜采纳大规模开挖方式灭火,如决定采纳该方式灭火,要采取措施释放积存在矸石山内部的可燃气体,防止阴燃区暴露后转成明火,点燃积存内部的可燃气团。十完成灭火后的矸石山必须组织进展验收,对灭火后的矸石山采取平安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防止自燃再次发生。十一对矸石山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集中检查,构成检查记录,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