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护保养治理制度 1.运转治理人员和维修人员应熟悉机电设备的维修规定。2.应对构筑物的构造及各种闸阀、护栏、爬梯、管道等定期进展检查、维修及防腐处理,并及时更换被损坏的照明设备。3.应经常检查和紧固各种设备连接件,定期更换联轴器的易损件。4.各种管道闸阀应定期做启闭试验。5.应定期检查、清扫电器操纵柜,并测试其各种技术功能。6.应定期检查电动闸阀的限位开关、手动与电动的联锁装置。7.在每次停泵后,应检查填料或油封的密封情况,进展必要的处理。并按照需要填加或更换填料、光滑油、光滑脂。8.凡设有钢丝绳的装置,绳的磨损量大于原直径10%,或其中的一股已经断裂时,必须更换。9.各种机械设备除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外,还应按设计要求或制造厂的要求进展大、中、小修。10.检修各类机械设备时,应按照设备的要求,必须保证其同轴度、静平衡等技术要求。11.不得将维修设备更换出的光滑油、光滑脂、实验室废水及其它杂物丢入污水处理设备内。12.维修机械设备时,不得随意搭接临时动力线。13.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避雷、防爆装置的测试、维修及其周期应符合电业和消防部门的规定。14.应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设备等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