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中心小学平安管理制度泥城镇中心小学平安管理制度为使教学秩序、生活秩序正常开展,确保师生平安,特制定以下措施: 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平安工作的领导。 加强学校平安教育管理,牢固树立“平安第一、“平安无小事的思想,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结合“平安教育月,围绕“注重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这一主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平安教育活动。 校内平安要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爬树爬墙、不准乱摸电器、不准带管制刀具进校园、不准在教室走廊追逐打闹,上下楼梯不准拥挤,不准做危险游戏。 校外平安要做到“五要五不要。即: 要注意交通平安,通过十字路口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做到宁停三分,不争一秒
2、,做到“高快乐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骑车上学。骑车靠右走,行人靠边走,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 要注意游泳平安,非学校组织或家长监护,不得结伙或私自到江河或者山塘水库游泳。 要注意防火用电平安,不得玩火和乱摸乱动电器。 要注意防骗平安,不得与陌生人外出。 组织学生春游、秋游活动,县内要报告镇中心校,县外要报告教育体育局,教师不得私自带班外出活动。 加强校舍的平安检查,每学期在开学前,学期结束后进行两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坚持门卫制度。治安人员要按照学校要求,做好门卫工作,对外来人员实行来访登记制度。 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做好善后工作,认真吸取教训。 实行责任追究制,班级教师负责本班,校长负责全校,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