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03/T1-2020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要求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阳泉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的要求、考评项目及考评标准和职责。本文件适用于阳泉市开展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及评审。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要求3.1原则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全民动员、全员参与、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重点突出、整体推进”。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管理,改变城市面貌,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3.2建立和保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采用“策划(P)、实施(D)、检查(C)、改进(A)”动态循环的模式,结合阳泉市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国家卫生城市体系运行:通过自我检查和自我完善,建立国家卫生城市体系运行绩效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阳泉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水平。3.3评价和监督阳泉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实行白主评价和外部评审方式。按本标准和有关评分细则,对阳求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定。阳泉市主管部门对涉及责任单位不定期监督检查。在评定保持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评。3.4考评方法3.4.1评分不应出现负分,也不应高于标准分值。3.4.2总分采用1000分制评定,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按标准分直接累计得分。公式为:考评总得分=标准分4考评项目及考评标准4.1考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