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4414.2-2021生态环境数据元技术规范第2部分:排污单位自动监控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元属性描述规则及相关数据元。本文件适用于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库建设、数据交换与共享。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12404单位隶属关系代码H叮/T14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DB37/T4414.1生态环境数据元技术规范第1部分: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3术语和定义DB37/T4414.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数据元属性描述应符合DB37/T4414.1一2021中第4章的规定。5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元列表5.1概述5.1.1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信息包括排污单位信息、污水处理厂信息、自动监控设备信息,根据不同子业务信息类别划分数据元集,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