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35.240.99L67CJ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 214-2007代替CJ/T2142005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Urban municipal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Classification,ceding and data requirementsfor urban managed components and events2007-04-29发布2007-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CJ/T214-2007前言为促进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加
2、强政府的城市管理和公共报务职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实现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所涉及的城市市政监督与管理是指:一对市政工程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监督与管理:一对市容环境与环境秩序的监督与管理。本标准是对CJ/T214一2005所做的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增加和调整了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的小类名称、代码及符号,给出了各类管理部件和事件的说明;一设置了扩展部件类和扩展事件类,并给出了管理部件和事件小类扩展原则及备案的要求:一增加和调整了管理部件和事件的基本属性信息:提出了管理部件数据普查、测绘及成果验收的基本要求:将原表2合并到表A.1中,并将名称改为“部件分类代码与符号表”:
3、一修改了专业部门的定义、代码结构及附录C。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北京数学政通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杭州市人民政府戏市管理办公室、上海市卢湾区城市管理监督和指挥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武汉币江汉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扬州市数学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深圳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烟:市公用事业投诉中心。本标准主要修订人员:陈平、高萍、吴强华、士丹、黄坚、卢英方、傅志杰、霍文虎、崔媛媛、皮定均、谢学锋、朱建明、蒋国亮、高浩中、熊楠、张跃、郭滨、龚友夫、李国忠、胡
4、环宇、张晓明。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CJ/T214-2005。CJ/T214-2007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中管理部件和事件的术语、定义,管理部件的分类、代码及图式符号,事件的分类、代码,管理部件和事件的数据要求以及专业部门的编码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中部件和事件数据的获取与管理。城市其他管理应用可参照本标准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
5、,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CJ8城市测量规范CJJ100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103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CJ/T213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管理部件managed component城市市政管理公共区域内的各项设施,包括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等市政工程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简称部件。3.2事件event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城市市容环境和环境秩序受到影响或波坏,需要城市管理专业部门处理并使之恢复正常的现象和行为。3.3专业部门responsibility department管理部件和事件问题的主管部门、部件的权属单位和养护单位。4部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4.1部件分类4.1.1部件划分为大类和小类,并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4.1.2部件的大类分为: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其他设施类以及扩展部件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