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街道招商引资嘉奖工作方案 为鼓舞招商引资乐观性,提升招商引资成效,夯实经济根底,推动街道经济实现高质量跨越式进展,特制定本方法。 嘉奖对象:是指向街道供给真实的项目投资线索,并挂念与投资商直接联系、在项目洽谈中起到实质性促成作用和将具有投资意向的非本市企业引荐到我市实现项目落户,履行介绍人职责的个人或组织。 引荐人资格的认定,需同时取得项目投资方和街道招商办确实认。同一项目只认定1个引荐人或引荐团队。受奖者为2个或2个以上的,需自行协商,书面托付其中一个人具体办理。 一、引荐人嘉奖 1、引入总部经济企业 但凡符合入驻市总部经济基地的企业,与街道成功签订协议入驻后,街道财政确认获得相应
2、可用财力之后,按该企业第一年缴纳税款形成的街道可用财力的10%一次性嘉奖引荐人。 2、引入实体企业 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嘉奖项目引资人签约奖1万元;引进上市公司、国企、行业龙头企业,嘉奖项目引资人签约奖2万元,引进项目列为省、市重大项目的嘉奖项目引资人3万元。仅对一期项目进行嘉奖,后期增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嘉奖政策。 二、社区嘉奖 为了壮大社区集体经济,进展民生事业,鼓舞街道各社区乐观开掘线索,参与招商,社区引进落地的总部基地项目,纳税在100万-500万元的嘉奖社区2万元,500万不含500万-1000万的嘉奖社区3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嘉奖社区5万元,引入实体企业的,参照投产后第一年纳税形成的街道可用财力的50%一次性嘉奖给社区,最高不超过10万元;嘉奖资金作为社区集体收入,社区可拿出嘉奖资金的20%用于发放招商引资嘉奖。 三、企业嘉奖 为支持落地企业更好进展,街道特地争辩设立企业进展扶持资金,对于总部基地企业年纳税稳定增长的,按其缴纳税款形成的街道可用财力新增局部的10%予以扶持用于嘉奖企业以上一年缴纳税款为基数,同时为了鼓舞实体企业进展,每年经济工作表彰会议,将对引进的实体经济企业予以表彰,奖金与纳税额挂钩。 本嘉奖方法与上级嘉奖政策原那么上可同时享受,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本方法从2023年1月1日起开头执行,最终解释权归街道办事处全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