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118-2005前言本标准是对GA/T118一1995刑事照相制卷质量标准的修订。本标准对原标准内容上做补充和修改,主要变化有:一刑事照相案卷应当符合国家机关公文格式。一增加了利用计算机编排、制卷、打印的内容。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是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的附录B、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J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A/T118一1995。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刑事照相、录像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本标准起草人:赵慧山、周云彪、许小京、俞涛本标准1995年11月首次发布,2005年12月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