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及定期检查制度 1、根据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前一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对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平安阀进行定期检验,保证定检率100%。2、检验机构受理后,按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3、在检验过程中,积极配合检验人员的检验工作。4、对特种设备及其平安附件,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拆卸、更动。5、平安员应定期、不定期地根据设备使用时间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6、按设备的分类以挂牌保管人员为主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护维修。7、各种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对管理维护不当而影响平安生产,经查出,由经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已造成危害的,应报上级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