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36/T1150-2022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评价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的评价原则、基本要求、评价内容、评价程序、动态管理。本文件适用于省级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的评价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含第1号修改单)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2、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316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31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GB316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 demonstration city of food safety governance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显著,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的设区市和县(区)。4评价原则4.1全面科学评价内容及指标体系应系统全面、科学合理,充分反映创建城市的食品安全治理水平。4.2客观公正评价工作应保持客观性和独立性,深入调研、实事求是,评价结果应面向全社会公开。4.3注重实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