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2363.2202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DB33/T2363市域(郊)铁路工程质量检验规范分为七个部分:一一第1部分:路基工程:第2部分:桥涵工程:第3部分:隧道工程:第4部分:轨道工程:第5部分:通信与信号工程:第6部分:电力与牵引供电工程:第7部分:自动售检票与综合监控工程。本标准为DB33/T2363市域(郊)铁路工程质量检验规范的第2部分。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聪儒、王积鹏、张燕、周逊泉、项柳福、丁正祥、刘宏刚、罗仕瑾、徐晗、韦征、查本怡、沈永峰、于祥君、陈尚新、刘向东、项庆明、涂荣辉、舒冬林、刘建瑞、王志强、牛鹏德、沈月松、杨政、王朝亮、韩学明、赵翔、戴昌士、郭栋良。本标准为首次制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