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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规范 DB3301T 0334—2021.pdf

上传人:sc****y 文档编号:86134 上传时间:2023-02-19 格式:PDF 页数:12 大小:1.74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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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DB3301/T0334-20214.2.1面积应满足开展便民服务需要,符合集中式、开放式工作环境的要求。4.2.2功能区应具备提供导询服务、窗口服务等办事功能区和休息等待、洗手间等便民功能区,宜为特殊人群提供特殊通道。4.2.3地面应保持干净整洁,各类设施设备应保持完好。4.2.4墙面宜通过电子屏等方式公示中心的功能区域、服务项目、工作制度等内容。4.2.5应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设施设计应符合GB50763的要求。4.3标志标识4.3.1便民服务中心大门外应统一悬挂标志“XXX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4.3.2大厅门口醒目位置应设有功能区分布图,标明各区域分布和服务项目。4.3.3各

2、区域应悬挂标识标牌,内容清晰、样式统一,各服务窗口应标示窗口功能,并公示窗口人员的姓名、工号,工作人员暂时离开的,应通过指示牌等方式显示暂停服务。4.3.4标识设计应符合GB/T10001.1的要求,消防标志应符合GB13495.1的要求,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应符合GB2894的要求。4.4服务事项4.4.1便民服务中心应为居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行政事务服务事项。4.4.2对能立即办理的事项,应给予及时办理。4.4.3对需通过走访、调查、协调才能处理的事项,应承诺办理时限,按时办结。4.4.4对需延长办理时限的,应提前书面告知服务对象现阶段处理情况即后续处理方案,随时保持与服务对象的联系和沟通。

3、4.4.5应根据乡镇(街道)事权范围提供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障服务事项:一一住房保障服务事项:社会救助服务事项:老龄服务事项:双拥优抚服分事项:一一残疾人服务事项:一一人口计生与卫生服务项:公共文化、群众体育服务事项:社会组织备案服务等。5管理要求5.1管理职责5.1.1应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负责对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与考核,以及对进驻项目的确定、调整,对各类事项受理、办理和代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和催办,推动服务大厅现场官理常态化运行。5.1.2便民服务中心应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敬业精神好的工作人员,数量满足AB岗工作需要。5.1.3应制定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一一岗位责任制:一一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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