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辽住建办2022第XX号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辽宁省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公告由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业经审定,批准为辽宁省地方标准,编号为DB21/T2017-2022,现予以发布,自2022年4月30日起施行。本标准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X月X日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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