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办全面从严治党考核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我办实际,现就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考核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核对象 编办各股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干部及领导班子成员。 二、考核内容 围绕市委、县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职责开展考核,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可适时调整考核内容。 三、考核原那么 (一)定性和定量考评相结合。考核设根本分20230分,对每项考核内容设定具体定性评价标准和量化评价指标进行反向扣分,直至当项考核分值扣完为止。 (二)动态跟踪与年度
2、集中考评相结合。加强日常动态监督管理,及时向各股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反响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整改成效明显的,酌情予以减少扣分或不扣分;未及时进行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加重予以扣分。 (三)鼓励自查与被查从严相结合。对各单位自查的违纪违法问题,原那么上不予扣分,自查问题比较典型并被上级作为典型案例通报的,予以加分;对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应查未查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被上级查处或责令查处的,加重予以扣分。 四、考核方案 (一)日常考评 1.实行主体责任报告。各股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按规定向主要领导书面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主要负责
3、人按要求向县纪委当面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按照分片联系监督、正风肃纪检查等机制,对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并及时汇总,作为年度考核依据。考核内容涉及的重点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对有关单位落实考核重点工作任务情况开展催促检查。 3.开展年中催促检查。综合股负责对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组织开展年中督查。 (二)年终检查 综合股负责组织实施年终检查工作。主要领导对各股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干部进行检查考核,原那么上实行全覆盖检查。 五、结果评定及运用 根据日常考评、年终检查情况,对各股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干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分别提出定档建议。 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核结果纳入年度部门绩效考核,并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考察考核、奖励惩罚、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