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39450-2020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70)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商业信用中心、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标准研究院、厦门扬迈电器有限公司、老娘舅餐饮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信用促进会、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计量大学、辽宁省检险检测认证中心、西安市质量与标准化研究院、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安徽工匠质量标准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莉、戴征洪、袁星煜、江洲、张树武、陈晓
2、荣、陶桃、张丽、李向华、郑勇跃、陈耿、雷震、赵燕、魏欣、孟翠竹、李元沉、李玥、谢莉、郑楠、武城、张越、吴杰、金志刚、王瑜、申娜娜、刘璟、王爽、王勤燕、董寿丽。0GB/T39450-2020商贸流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商贸流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建立的基本原则和评价指标。本标准适用于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商贸流通企业信用评价,商贸流通企业自我信用评价以及其他相关行业信用评价活动也可参照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于本文件。GB/T22117信用基
3、本术语GB/T23794企业信用评价指标3术语和定义GB/T22117和GB/T2379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商贸流通commercial and trade circulation商品流通和为商品流通提供服务的经济活动。注:本标准中所指商贸流通主要是生活服务业相关的销售流通环节,包括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服务、居民服务等,不包括商贸物流所指的仓储物流和交通运输等,3.2商贸流通企业commercial and trade circulation enterprise从事商贸流通活动的经济组织。3.3企业信用评价enterprise credit evaluation对企业在经济活动中遵守法定义务和履行约定义务的意愿、能力和表现的评价活动。注:改写GB/T23794,定义3.1,4基本原则4.1科学性指标内容包括影响商贸流通企业信用状况的主要因素,能够反映商贸流通企业信用状况。4.2合理性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清晰,避免重复和矛盾。4.3适用性指标选取满足便于理解、采集和使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