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120.20 CCS A 00 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 23/T 33292022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第 1 部分:远程评审技术指南 2022-08-22 发布 2022-09-21 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23/T 33292022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评审原则.2 5 适用条件.2 5.1 审查机构.2 5.2 检验检测机构.2 6 评审准备.2 6.1 收集资料.2 6.2 组建评审组.3 7 评审前策划.3 7.1 材料审查.3 7.2 拟定日程.3 8 评审实施.4 8.1 工
2、作流程.4 8.2 首次会议.4 8.3 场所考察.4 8.4 试验考核.4 8.5 查阅资料.4 8.6 授权签字人考核.4 8.7 召开座谈会议.4 8.8 反馈评审意见.5 8.9 形成评审材料.5 8.10 末次会议.5 8.11 机构整改.5 8.12 评审材料汇总上报.5 9 评审取消或终止.6 9.1 评审取消.6 9.2 评审终止.6 附录 A(资料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远程评审日程表.7 附录 B(资料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远程评审工作流程.8 DB23/T 3329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
3、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黑龙江省市场主体信息监测中心(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审核查验中心与其合署办公)提出。本文件由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黑龙江省市场主体信息监测中心(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审核查验中心与其合署办公)、齐齐哈尔市检验检测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胜男、于灏、张宏瑞、马驰骋、朱颖滨、马洪超、王磊、严悦、吉利、范雨石、陈宝亮、张彤、徐峰、田彩天。DB23/T 33292022 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第 1 部分:远程评审技术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远程评审的术语和定义、评审原则、适用条件、评审准备、评审前策划、评审实施和评审取消或终止。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地域内因疫情、不可抗力影响无法前往现场实施评审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7000 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 RB/T 214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27000界定的
5、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检验检测机构 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3.2 资质认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审许可。3.3 远程评审 因疫情、不可抗力影响无法前往现场实施评审,使用信息和通讯技术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取证、归档、审定等技术活动。4 评审原则 DB23/T 33292022 2 由检验检测机构自愿提出远程评审申请,审查机构确认满足远程评审
6、要求,采取科学规范的远程评审方法,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公平公开、便利高效的原则。5 适用条件 5.1 审查机构 审查机构需符合下列条件:a)依法设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组织;b)获得资质认定部门的认可或委托;c)具有完善的远程评审管控体系;d)具备实施远程评审的技术支撑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信息平台、设备、设施;e)具备整合运用人工智能、物联网、5G、第三方平台、图像及视频分析等信息处理工具的能力。5.2 检验检测机构 检验检测机构需符合下列条件:a)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b)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c)具有固定的工
7、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d)具有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e)无失信行为,未因检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f)具备实施远程评审的技术支撑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信息平台、设备、设施。6 评审准备 6.1 收集资料 审查机构对提出申请的检验检测机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具体包括:a)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含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b)环境场所证明文件,含房屋产权、租赁合同等;c)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证明文件,含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等;d)人员劳动、聘用或录用关系证明,含劳动合同、人员履历、社保证明、资格证书等;e)设备所有权证明文件,含发票、
8、购置合同、检定校准证书等;f)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6.2 组建评审组 6.2.1 由审查机构组建评审组。评审组由评审组长、评审员组成,必要时可聘请技术专家参加远程评审。评审组长可根据审查情况,向审查机构提出评审组成员组成的建议。6.2.2 评审组长职责包括:a)带头遵守评审纪律和行为准则,要求评审组成员的行为符合有关规定,对评审组成员进行必要的指导,对评审组成员的评审表现做出评价;b)组织评审组开展远程评审工作并对远程评审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及评审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DB23/T 33292022 3 c)代表评审组与检验检测机构沟通,协调、控制远程评审过程,裁决远程评审工作中的
9、分歧和其他事宜;d)负责远程评审策划,包括文件审查、远程评审的日程安排、商定考核试验项目以及其他远程评审准备工作等;e)组织对检验检测机构整改的验收;f)负责整理和汇总评审资料,及时向审查机构报告远程评审情况和结论,报送评审资料。6.2.3 评审员职责包括:a)遵守评审组的工作安排和评审任务分工,完成相关内容的评审工作,服从评审组组长的安排和调度,遵守评审纪律和行为准则,对其评审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直接责任;b)按照评审组的分工,做好评审前的信息收集和资料审查,协助评审组长确定现场试验考核项目,负责评审报告中相关记录的填写;c)评审申请的检验检测能力,确认检验检测项目和方法;d)协助
10、评审组长评审申请授权签字人的技术能力。6.2.4 技术专家职责包括:a)遵守评审组的工作安排,遵守评审纪律和行为准则,服从评审组长的安排和调度,对其评审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b)按照评审组的分工,协助评审组长或评审员确定现场试验考核项目,协助评审员开展检验检测能力确认工作。7 评审前策划 7.1 材料审查 7.1.1 评审组长接到远程评审任务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组织安排评审员审查评审相关资料,并列出远程评审时要关注的问题、拟查阅的记录清单及配合远程评审所必需的技术支持。7.1.2 评审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查并提交审查机构。7.1.3 评审组根据初步审查结果与检验检测机
11、构沟通远程评审相关事项。7.1.4 评审组长召开内部会议向评审组成员介绍评审的有关工作内容和要求,并安排具体评审工作。7.2 拟定日程 7.2.1 评审组长拟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远程评审日程表,内容见附录 A,具体包括:a)检验检测机构名称;b)评审组分工及工作任务和要求;c)评审活动的时间、要素和区域安排;d)现场试验的计划安排;e)其他必要的评审内容安排。7.2.2 评审组长拟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远程评审日程表的注意事项包括:a)严格按审查机构下达任务时规定的时间进行策划;b)详细规定现场评审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评审时间、评审内容;c)当涉及多场所评审时,日程表应覆盖所有场所;d)提前沟通
12、和确认评审组成员的分工。8 评审实施 DB23/T 33292022 4 8.1 工作流程 远程评审工作流程见附录B。8.2 首次会议 8.2.1 评审组长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远程首次会议,参加人员包括评审组全体成员,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相关岗位人员,确认参会人员身份,参会人员可通过网络平台签到。8.2.2 会议内容包括:a)介绍评审组成员并征得检验检测机构确认;b)宣读评审通知并说明评审的目的、依据、范围、原则,明确评审将涉及的部门、人员;c)介绍评审的方法和程序,强调评审的客观公正性原则;d)确定评审日程表;e)宣布评审组成员分工;f)向检验检测机
13、构作出保密承诺;g)澄清有关问题,明确限制条件;h)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介绍机构概况、检验检测人员及管理体系运行情况;i)检验检测机构为评审组配备对接人员,提供远程评审工作所需资源。8.3 场所考察 8.3.1 检验检测机构安排对应的联络员与评审员或技术专家对接,分别对各自分工的试验场所的环境条件、设备设施进行初步确认。8.3.2 检验检测机构按照评审组要求将每个试验场所录制视频,视频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环境设施、主要仪器设备、试验人员。8.3.3 联络员对申报的主要仪器设备进行拍照,拍照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唯一性标识及状态标识、设备使用记录、设备出入库记录、环境条件记录。8.4 试验考核 8.
14、4.1 评审员或技术专家以视频会议的方式观察检验检测机构的试验过程。8.4.2 联络员对典型试验录制视频,录制的关键点及录制要求由评审员或技术专家确定,视频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检验人员身份证明文件、关键试验环节、仪器设备、试验设施、环境条件。8.5 查阅资料 8.5.1 评审组通过查证体系运行的管理记录,评价管理体系的完整性、适宜性、有效性。8.5.2 评审组通过查证技术记录,确认技术能力。8.5.3 配备 LIMS 系统的检验检测机构,评审组可通过系统授权以远程调阅的方式查阅资料。8.6 授权签字人考核 评审组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对申请的授权签字人逐一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8.7
15、召开座谈会议 8.7.1 评审组长以视频会议的方式组织召开远程评审座谈会议,参加人员包括评审组全体成员,检验检测机构各级管理人员、内审员、主要抽样人员、检验检测人员代表、新增检验检测人员代表。DB23/T 33292022 5 8.7.2 会议内容包括:a)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对评审依据的法律法规的理解;b)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体系文件的理解;c)评审依据的法律法规和体系文件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情况;d)各岗位人员对其职责的理解;e)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以及需要与检验检测机构澄清的问题。8.8 反馈评审意见 评审组需及时记录评审过程中发现的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并形成评审意见。由评审
16、组长与检验检测机构代表进行沟通,通报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情况和评审结论意见,听取检验检测机构的意见。8.9 形成评审材料 8.9.1 评审组长负责汇总和撰写评审组意见,形成评审报告及结论,组织整理佐证材料。8.9.2 评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a)远程评审的依据(如审查机构的评审通知书);b)评审组人数、远程评审时间、评审范围、评审的基本过程、对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和公正性、诚信性的评价;c)对检验检测机构是否符合资质认定基本条件的评价以及概况描述;d)对人员素质、仪器设备、环境条等检验检测条件和检验检测报告正确可靠性的评价;e)建议批准通过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项目和授权签字人及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f)不符合项及需要整改的问题;g)发生重要变化的情况,如新增检验检测地点、新增检验检测能力、新增授权签字人等重要变更;h)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8.9.3 依据 RB/T 214 的要求,评审组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做出的评审结论包括“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8.9.4 对于评审结论为“不符合”的,应在评审报告中充分说明理由,并与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沟通后给出结论。8.10 末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