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s O/DZYY、易匆 广曲南宁德致药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DZYY 0008S-2022 代替Q/DZYY 0008S-一一2019 氨基酸葡萄糖酸钙饮品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号 450261 S-2O13 有效期至172)年吩H 延续备案 2022-08-02发布 2022-08-25实施 广西南宁德令。32 3有限公司 发 布 Q/DZYY 0008S-2022 前 全口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本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订。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
2、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代替Q/DZYY 0008S-2019氨基酸葡萄糖酸钙饮品。本标准与Q/DZYY 0008S-2019相比较,无变化。本文件由广西南宁德致药业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运义。本文件有效期为五年。草。福 声胡嗯丫、月 I Q/DZYY 0008S-2022 氨基酸葡萄糖酸钙饮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氨基酸葡萄糖酸钙饮品的要求、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白砂糖、蜂蜜、氨基酸原浆、葡萄糖酸钙为原料,经配制、灌装、压盖、杀菌等工艺制成的氨基酸葡萄糖酸钙饮品。2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I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I 317 白砂糖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贝些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
4、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I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清凉饮料检验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钙的测定 GB 5009.1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 1
5、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155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钙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il/I 18796 蜂蜜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要求 M C n 采样方案及限量 m 项 目 Q/DZYY 0008S-2022 衣1 原辅料的要求 411 氨基酸原浆 应符合其质量安全标准的规定,其生产企业应具有生产许可证。4.1.2 葡萄糖酸钙 应符合;B 15571的规定。4.1.3 蜂蜜 应符合(;H/T 18796的规定。4.1.4
6、 白砂糖 应符合GB/I 317的规定。4.1.5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I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红棕色至褐色。组织形态 液体均匀一致不分层、久置允许有少许结晶或沉淀。气味与滋味 具有氨基酸特有的气味,无异味,味甜。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规定。表2理化指标 项 目 指?标 铅(以Pb计)/(mg/L)蕊 0.24 氨基酸总量(ing/IOOL)1000 钙(以Ca计)/(mg/L)蕊 400-1000 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4.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规定
7、 表3微生物限量 2 Q/DZYY 0008S-2022 表3微生物限量(续)!?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 n c 小 M 菌落总数(CFU/inL)5 2 1 02 1 o 大肠菌群(CFU/mL)5 2】10 沙门氏菌(CFU/25mL)5 0 0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mL)5 1 102 io3 霉菌(CFU/inL)?蕊 20 酵母(CFU/mL)?延 20 注:n为同一批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 食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5.,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2
8、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和GB 14880的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2695的规定。7 检验方法 7.1 感官要求 应按;B 7701规定的方法检洲。又2 理化指标 7.2.1 铅 应按(;B/T 5009.12规定的方法检验。7.2.2 氨基酸总量 应按GB 5009.124规定的方法检验。7.2.3 t 应按GB 5009.92规定的方法检验。7.2.4 其他污染限量 应按GB 2762规定的方法检验。又3 微生物指标 7.3.1 菌落总数、曳产、之、岁洲 3 Q/DZYY 0008S-2022 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
9、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I 4789.21执行 7.3.2 大肠菌群 按;B 4789.3规定的平板法测定,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 4789.1和;B/T 4789.21执行。3.3 霉菌和酵母 接(;B 4789.15规定的方法侧定,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T 4789.21执行。7.3.4 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分别按GB 4789.4、GB 4789.10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和GB/T 4789.21执行。7.4 食品添加剂 按国家相关产品标准或规定的方法测定。8 检验规则 8.
10、1 组批 以同一原料投料、同一生产工艺、同一生产日期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次。2 抽样 8.2.1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件数不少于5件,总抽样量不能少于600m1,把样品分成2份,1份用于检验,1 份留用备查。a3 出厂检验 7.3.1每批产品须经出厂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可出厂。7.3.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8.4 型式检验 8.4.1 正常生产时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产品正式定型投产时: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
11、的要求时。8.4.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3.2、3.3、3.4和4.2规定的项目。a5 判定规则 8.5,当检验项目全部达到本标准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8.5.2 检验结果中若微生物指标任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并不得复检:检验结果中微生物指标符合本标准要求,其他项目出现不符合项时,允许按相关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有不符合项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4 9 标签、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9.1 标签、标志 9.1.1 销售包装的标签应符合(;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9.1.2 产品外包装储运图示应符合GB/I 191的要求。9.2 包装 9.2.
12、1 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卫生标准的规定。本品用玻璃瓶装,每瓶装1 Omi.定货单位如有特殊要求,按双方协议另定。9.2.2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93 运愉 QIDZYY 0008S-2022 20m1.250m1.310m1,9.3.1 产品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无异味污染,运输过程须有防尘,防晒,防潮的措施,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9.3.2装卸产品时严禁丢甩、撞击和挤压,产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9.4 贮存 04,产品应贮存在清洁、阴凉、干燥、通风,周围环境中无毒、无害、无异味污染、有防潮、防尘、防鼠防蝇虫设施的室内。9.4.2 产品不得直接接触墙面或地面,离地面、离墙面的距离应大于I 5c m,堆码高度以能抗挤压和提取方便为宜。95 保质期 产品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贮存条件下,产品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条件下,保质期为 24个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