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QZ0001S-2020固态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态调味料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味精、食用盐、鸡肉粉、鸡膏、香辛料、白砂糖、食用淀粉等一种或两种以上物品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增味剂等食品添加剂,经粉碎、配料、混合、制粒或不制粒、干燥或不干燥、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的非即食固态调味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7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60食品安全国家
2、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专到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316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31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GB/T191包装贮运图示标志GB/T317白砂糖GB/T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要求3.1原辅料3.1.1味精:应符合GB2720的规定。3.1.2食用盐:应符合GB2721的规定。3.1.3香辛料:应符合GB/T15691的规定。3.1.4白砂糖:应符合GB/T317的规定。3.1.5食用淀粉:应符合GB31637的规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