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FJSH 福 建 守 禾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FJSH 0011S2019 水产干制品 2019-1-23 发布 2019-2-15 实施 福建守禾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 Q/FJSH 0011S2019 前 言 本标准编写要求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感官要求、特性指标(水分、氯化物、水产夹杂物、完整率)根据产品特征而定;过氧化值按 GB 10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的规定;污染物限量按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其中铬限量严于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
2、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农药残留限量按 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兽药残留限量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制定。本标准代替2019年1月14日备案(备案号:0591350014S-2019)的Q/FJSH 0011S-2018 水产干制品,本标准与前版标准内容主要差异如下:修改了3 产品分类。修改了4.2 感官要求。本标准于2019年1月23日发布。本标准由福建守禾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守禾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清。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SH 0011S2019 1 水产干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干
3、制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动物性水产干制品为原料,经选剔或不选剔、干燥或不干燥、包装工序制成的非即食水产干制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 产品分类 根据原料不同,产品分为虾米、虾皮、干虾仁、干贝、鱼干、鱿鱼干、生蛏干、墨鱼干、干鲍鱼、淡菜干、其他动物性水产干制品。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产品中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如食品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
4、产品,应选用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4.2 感官要求 虾米、虾皮、鱼干、生蛏干、干鲍鱼、淡菜干、其他动物性水产干制品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虾米、虾皮、鱼干、生蛏干、干鲍鱼、淡菜干、其他动物性水产干制品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取适量样品置于白色瓷盘上,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 滋味、气味 具有该产品正常滋味、气味、无异味、无酸败味 状态 具有该产品正常的形状和组织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无霉变、无虫蛀 鱿鱼干、墨鱼干感官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
5、FJSH 0011S2019 2 表2 鱿鱼干、墨鱼干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一级品 二级品 三级品 色泽 胴体呈淡黄色或黄色,有光泽,有白霜;墨鱼干背部海螵蛸四周颜色略深 胴体呈棕褐色或土黄色,略有光泽,有白霜;墨鱼干背部海螵蛸四周颜色略深 胴体呈棕色或褐色,霜多;墨鱼干背部海螵蛸四周颜色略深 在光线充足、无异味和其他干扰的环境下,先检查样品包装是否完好,再拆开包装袋,将试样平置于白色搪瓷盘或不锈钢工作台上,按表 2逐项检查 组织形态 体形完整、均匀,呈片状,头、腕足无残缺,胴体无损伤 体型基本完整、匀称,呈片状,头、腕足稍有残缺,胴体无损伤 体形不够完整、匀称,呈片状,头、腕足
6、有残缺,胴体有损伤 气味 呈鱿鱼干或墨鱼干特有香味,无霉味或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干贝感官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干贝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一级品 二级品 三级品 色泽 光泽好,半透明 光泽较好 光泽暗淡 将样品平摊于白搪瓷盘内,于光线充足、无异味的环境中,按表 3 逐项检查 组织形态 颗粒坚实,饱满 颗粒坚实较饱满 颗粒不整齐 滋味、气味 味鲜美,具浓厚特有的香味 味较鲜美,具特有的香味 味较鲜,无异味 其他 体表洁净,无杂质,无污染,无虫害,无霉变 干虾仁感官要求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干虾仁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一级品 二级品 色泽 呈干虾仁自然
7、肉色,色泽基本一致 将样品平摊于白搪瓷盘内,于光线充足、无异味的环境中,按表 4 逐项检查;其中复水后肉质的检查,为选取适量的样品完全浸没于温水中 4 小时,再进行肉质检查。滋味、气味 具有干虾仁正常滋味、气味、无异味、无酸败味 状态 具有该产品正常的形状和组织状态,复水后虾仁肉质紧密有弹性 具有该产品正常的形状和组织状态,复水后虾仁肉质弹性略差,虾仁肉质不糜烂 其他 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无霉变、无虫蛀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5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SH 0011S2019 3 表5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g
8、/100g)虾皮、鱼干、干虾仁、其他动物性水产干制品 虾米、墨鱼干、鱿鱼干、干贝、生蛏干、干鲍鱼、淡菜干 50 30 GB 5009.3 氯化物(以 Cl-计)/()虾皮、鱼干、干虾仁、其他动物性水产干制品 虾米、墨鱼干、鱿鱼干、干贝、生蛏干、干鲍鱼、淡菜干 25 15 GB 5009.44 水产夹杂物/(g/100g)虾皮 5 SC/T 3205 完整率/()虾米 干贝 60 60 SC/T 3204 SC/T 3207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6 GB 5009.227 4.4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对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的规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
9、应符合表6要求。表 6 污染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铬(以 Cr 计)/(mg/kg)2.0 GB 5009.123 4.5 农药残留限量和兽药残留限量 4.5.1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4.5.2 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4.6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要求,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4.7 食品添加剂 4.7.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4.7.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8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0、 14881及GB 20941的规定。5 检验规则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SH 0011S2019 4 5.1 组批 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生产班次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包装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次。5.2 抽样 从同一组批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样基数不得低于100个最小包装,抽取样品不少于20个最小包装(总量不少于2.0kg)。样品分成2份,1份用于检验,1份留样备查。5.3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5.3.1 出厂检验 5.3.1.1 每批产品需经公司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准出厂。5.
11、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氯化物、水产夹杂物、完整率。5.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原料来源、关键工艺或设备明显改变时;c)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存在较大差异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5.4 判定规则 5.4.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5.4.2 检验结果,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验结果仍有一项
12、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6.1 标志、标签 6.1.1 产品预包装标签和标志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要求,并按 GB 10136 要求注明食用方法。6.1.2 运输包装箱上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2 包装 6.2.1 内包装材料为复合食品袋、PE 袋,应分别符合 GB 9683、GB 4806.7 的规定。6.2.2 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6.3 运输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SH 0011S2019 5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并有防雨、防晒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装、轻卸。6.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卫生的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一起贮存。6.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好,产品保质期为7个月。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