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淡竹叶饮料备案号:360867S-2020备案日期:2020年11月10日有效期至:2025年11月9日Q/JWZS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JWZS 0002S-20202020-08-01 发布2020-08-07 实施江西万竹山竹汁饮料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品
2、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Q/JWZS 0002S-2020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要求.2 4 食品添加剂.3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3 6 检验规则.3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总黄酮的检验方法.6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
3、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Q/JWZS 0002S-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中铅限量(以Pb计)为0.2mg/L,严于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饮料类(包装饮用水、果蔬汁类及其饮料、含乳饮料、固体饮料除外)”项下铅限量(以Pb计)0.3mg/L。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万竹山竹汁饮料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明、杨标斌。本标准批准人:谢茂昌。本标准同样适用于滁州华冠饮料有限公司,地
4、址:安徽省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徽州路199号。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Q/JWZS 0002S-2020 1 淡竹叶饮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淡竹叶饮料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水、淡竹叶、食盐、竹叶黄酮、食品添加剂木糖醇为原辅料,经水提取、配料、过滤、灌装、灭菌等工艺制成的淡竹叶饮料(其他饮料)。2 规范性引用
5、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2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6、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 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
7、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铜的测定 GB 5009.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锌的测定 GB 5009.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 5009.9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铁的测定 GB 5009.2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pH值的测定 GB/T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 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8、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Q/JWZS 0002S-2020 2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关于批准番茄籽油等9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第2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
9、理办法 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水 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2 食用盐 应符合 GB/T 5461 的规定。3.1.3 木糖醇 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3.1.4 淡竹叶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中相应品种项下的规定,其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分别应符合 GB 2762 和 GB 2763 的规定。3.1.5 竹叶黄酮 关于批准番茄籽油等 9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 年第 20 号)。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浅黄色至深黄色 取本品500ml,打开瓶盖,倒
10、入洁净、干燥、透明的玻璃容器中,目测其外观、色泽和杂质,鼻嗅其气味、口尝其滋味 滋味及气味 味甘甜、有竹清香,无异味 外观 均匀一致液体,不分层,允许有少量沉淀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规定。表2 理化指标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Q/JWZS 0002S-2020 3 项 目 指标 检验方法 pH值 4.56.5 GB 5009.237 可溶性固形物(2
11、0折光计法)/(%)1.5 GB/T 12143 总黄酮(以芦丁计)/(mg/L)40 附录A 铅(以Pb计)/(mg/L)0.2 GB 5009.12 锡(以 Sn 计)a/(mg/l)150 GB 5009.16 锌、铁、铜总和a/(mg/L)20 GB 5009.13、GB 5009.14、GB 5009.90 六六六/(mg/L)0.05 GB/T 5009.19 滴滴涕/(mg/L)0.05 GB/T 5009.19 a仅适用于易拉罐装产品。其他农药残留限量从其规定。3.4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3规定。表 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mL表示)检验
12、方法 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0/25mL-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2 103 GB 4789.10第二法 菌落总数 5 2 102 104 GB 4789.2 大肠菌群 5 2 1 10 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 霉菌 20 GB 4789.15 酵母 20 GB 4789.15 注:a样品分析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 4789.21执行。3.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相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
13、760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2695和GB 14881的规定。6 检验规则 表3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Q/JWZS 0002S-2020 4 6.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随机抽取每批产品,抽样量应为全项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型式检验的样品,必须从出厂检验合格
14、的产品中抽取。6.3 检验分类 6.3.1 出厂检验 6.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6.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pH 值、可溶性固形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6.3.2 型式检验 6.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6.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6.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仍有
15、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6.5 仲裁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GB/T191、GB7718、GB 28050的规定。标签上应标明竹叶黄酮的添加量、产品的食用限量和不适宜人群。7.2 包装 7.2.1 产品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1、GB 4806.5、GB4806.7、GB 4806.9 的规定。7.2.2 包装要求:包装应封口严密。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雨、
16、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Q/JWZS 0002S-2020 5 7.3.2 装卸时应轻放、轻搬,防止包装破损。7.4 贮存 仓库必须干燥、清洁,有防潮、防鼠、防尘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共存放。7.5 保质期 本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Q/JWZS 0002S-2020 6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总黄酮的检验方法 A.1 试剂 A.1.1 聚酰胺粉 A.1.2 芦丁标准溶液:称取 5.0mg 芦丁,加甲醇溶解并定容至 100mL,即得 50gmL。A.1.3 乙醇:分析纯 A.1.4 甲醇:分析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