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 苏 巨 托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JSJT 0004S-2020 益生菌压片糖果 2020-11-24 发布 2020-12-19 实施 江苏巨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 布 Q/JSJT J S Q B备案编号:3 2 3 6 3 4S-2 0 2 0备案日期:2 0 2 0-1 2-1 8Q/JSJT 0004-2020 I 前 言 本标准的编写依据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本标准贯彻了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及GB 7
2、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标准规定。本标准中铅的指标值“铅(以 Pb 计)0.4mg/kg”,严于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以及糖果”所规定的铅(以 Pb 计)0.5mg/kg 的限量要求。本标准由江苏巨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阳、郭斌。本标准于2020年11月首次发布。J S Q BQ/JSJT 0004-2020 1 益生菌压片糖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益生菌压片糖果的产品分类、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第3章所述原料和工艺生产的益生菌压片糖果
3、(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 GB 1886.2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
4、门氏菌检验 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酸菌检验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铜的测定 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
5、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52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糖 GB 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 GB/T 20884 麦芽糊精 GB 255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葡萄糖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2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 NY/T 1884 绿色食品 果蔬粉 QB/T 4486 异麦芽酮糖醇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J S Q BQ/JSJT 0004-2020 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75号
6、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产品分类 3.1 益生菌压片糖果型 以异麦芽酮糖醇、聚葡萄糖、木糖醇、麦芽糊精、全脂奶粉、硬脂酸镁、嗜酸乳杆菌(Lactobacillus acidophilus)粉、植物乳杆菌(Lactobacillus plantarum)粉为原料,经混合、压片、包装而成的乳酸菌5.0108CFU/g益生菌压片糖果型。3.2 益生菌压片糖果型 以山梨糖醇、聚葡萄糖、木糖醇、麦芽糊精、全脂奶粉、水果粉(不含苹果、山楂)、硬脂酸镁、嗜酸乳杆菌(Lactobacillus acidophilus)粉、乳双歧杆菌(Bifidobacterium lactis)粉、鼠李糖乳杆菌(
7、Lactobacillus rhamnosus)粉为原料,经混合、压片、包装而成的乳酸菌4.0108CFU/g益生菌压片糖果型。3.3 益生菌压片糖果型 以异麦芽酮糖醇、聚葡萄糖、木糖醇、麦芽糊精、全脂奶粉、硬脂酸镁、嗜酸乳杆菌(Lactobacillus acidophilus)粉、植物乳杆菌(Lactobacillus plantarum)粉为原料,经混合、压片、包装而成的乳酸菌1.0107CFU/g 益生菌压片糖果型。3.4 益生菌压片糖果型 以山梨糖醇、聚葡萄糖、木糖醇、麦芽糊精、全脂奶粉、水果粉(不含苹果、山楂)、硬脂酸镁、嗜酸乳杆菌(Lactobacillus acidophilu
8、s)粉、乳双歧杆菌(Bifidobacterium lactis)粉、鼠李糖乳杆菌(Lactobacillus rhamnosus)粉为原料,经混合、压片、包装而成的乳酸菌1.0107CFU/g益生菌压片糖果型。4 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乳双歧杆菌粉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4.1.2 鼠李糖乳杆菌粉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4.1.3 嗜酸乳杆菌粉应符合附录 C 的规定。4.1.4 植物乳杆菌粉应符合附录 D 的规定。4.1.5 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4、GB 15203 的规定。4.1.6 水果粉(不含苹果、山楂)应符合 NY/T 1884 的规定。4.1.7 木糖
9、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4.1.8 硬脂酸镁应符合 GB 1886.91 的规定。4.1.9 聚葡萄糖应符合 GB 25541 的规定。4.1.10 山梨糖醇应符合 GB 29219 的规定。4.1.11 异麦芽酮糖醇应符合 QB/T 4486 的规定。4.1.12 全脂奶粉应符合 GB 19644 的规定。J S Q BQ/JSJT 0004-2020 3 4.2 感官指标与试验方法 产品的感官指标与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指标与试验方法 项 目 指 标 试验方法 色泽 具有各品种应有的色泽,色泽均匀 目视、鼻嗅、口尝。形态 呈片状,片型完整,大小一致,无缺角裂
10、缝,表面光滑,无明显变形 组织 坚实,不松散,剖面紧密,不粘连,入口易化 滋味及气味 滋味纯正,符合品种应有的滋味及气味,无异嗅、无异味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与试验方法 产品的理化指标与试验方法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与试验方法 项目 指 标 试验方法 干燥失重/(g/100g)5.0 GB 5009.3 铅(以Pb计)/(mg/kg)0.4 GB 5009.12 铜(以Cu计)/(mg/kg)10 GB 5009.13 二氧化硫残留量/(g/kg)0.1 GB 5009.34 4.4 微生物指标与试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与试验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
11、指标与试验方法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试验方法 I型 II型 III型 IV型 乳酸菌/(CFU/g)5.0108 4.0108 1.0107 1.0107 GB 4789.35 大肠菌群/(CFU/g)n=5,c=2,m=10,M=102 GB 4789.3 志贺氏菌 不得检出 GB 4789.5 沙门氏菌 n=5,c=0,m=0/25g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n=5,c=1,m=100,M=1000 GB 4789.10第二法 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4.5 净含量允差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
12、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按JJF 1070的规定检验。4.6 食品添加剂 4.6.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4.6.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7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J S Q BQ/JSJT 0004-2020 4 5 检验规则 5.1 出厂检验 5.1.1 产品出厂前应由公司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检验合格证后方可出厂;5.1.2 出厂检验为每批必检;5.1.3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指标、净含量、干燥失重、乳酸菌和大肠菌群。5.2 型式检验 5.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13、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b)当原料来源发生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改变时;c)正常生产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d)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5.2.2 型式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第 4 章中除 4.1、4.7外的全部内容。5.3 组批与抽样 5.3.1 由同一班次、同一品种、同一条生产线、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5.3.2 抽样由公司质检部门按每批的 1随机抽取,但抽样数量不得少于 30 个最小包装,最少抽样量不得少于 500 克;样品分为两份,一份检验,一份留样备查。5.4 判定规则 5.4.1 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5.4.
14、2 微生物指标中有一项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5.4.3 除微生物指标外,其他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以在原批次产品中双倍抽样复检一次,判定以复检结果为准,若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志 产品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6.2 标签 产品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6.3 包装 产品内包装采用聚酯塑料瓶包装,包装材质应符合GB 4806.7 的规定;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包装封口应严密、无破损。6.4 运输 运
15、输工具应保持清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过程中应防日晒、雨淋。J S Q BQ/JSJT 0004-2020 5 6.5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清洁卫生的仓库内,并有防尘、防鼠、防虫、防鼠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易污染的物品混贮。成品应码放整齐,距地不得小于10cm,与周围墙壁距离25cm以上,堆高不得超过2.5m。7 保质期 在上述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18个月。J S Q BQ/JSJT 0004-2020 6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乳双歧杆菌粉质量要求 A.1 原辅料要求 种属:乳双歧杆菌 菌株号:Bi-07 A.2 生产工艺 乳双歧
16、杆菌经发酵培养、离心、冻干等工艺加工而成的粉末状产品。A.3 质量指标 乳双歧杆菌粉质量指标应符合表A.1的规定。表A.1 乳双歧杆菌粉质量指标 项目 指标 感官指标 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粉末或颗粒状、均匀一致、无结块;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乳双歧杆菌活菌数/(CFU/g)3.01011 水分/(g/100g)5.0 铅(以 Pb 计)/(mg/kg)1.0 大肠菌群/(CFU/g)n=5,c=2,m=10,M=102 沙门氏菌 n=5,c=0,m=0/25g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n=5,c=1,m=100,M=1000 J S Q BQ/JSJT 0004-2020 7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鼠李糖乳杆菌粉质量要求 B.1 原辅料要求 种属:鼠李糖乳杆菌 菌株号:HN001 B.2 生产工艺 鼠李糖乳杆菌经发酵培养、离心、冻干等工艺加工而成的粉末状产品。B.3 质量指标 鼠李糖乳杆菌粉质量指标应符合表B.1的规定。表B.1 鼠李糖乳杆菌粉质量指标 项目 指标 感官指标 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粉末或颗粒状、均匀一致、无结块;无正常视力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