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SXC0007S-2019前言我公司生产的胚芽米是以稻谷为原料,经分筛、磁选、砻谷、碾白、分级、色选、包装等工艺制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作为企业组织、生产、检验、贸易、仲裁的依据。本标准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霉素限量标准、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T1354-2018大米制定,其余指标根据大米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及产品实际制定。本标准的附录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沈阳信昌粮
2、食贸易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晓青本标准批准人:舒明贺Q/SXC0007S-2019GB/T5503粮油检验碎米检验法GB571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17109粮食销售包装GB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5009.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
3、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胚芽米指采用稻谷为原料加工的大米,其一批大米中留胚米粒80%,其它质量指标符合胚芽米质量标准要求。3.2砻谷将稻谷通过砻谷机设备脱皮的过程叫砻谷。3.3不完善粒包括未熟粒、虫蚀粒、病斑粒、生霉粒、生芽粒、糙米粒等尚有食用价值的米粒。3.3.1未熟粒:米粒不饱满,外观全部呈粉质的米粒。3.3.2虫蚀粒:被虫蛀蚀的米粒。3.3.3病斑粒:粒面有病斑的米粒。3.3.4生霉粒:粒面有霉斑的米粒。3.3.5生芽粒:芽或幼根已突出稻壳,或芽或幼根已突出破糙米表皮的颗粒。3.3.6糙米粒:稻谷经脱壳、完全未脱皮层的米粒。3.4杂质除胚芽米粒之外的其他物质,包括有机杂质和无机杂质等。3.4.1有机杂质:糠粉、带壳稗粒、稻谷粒、异种粮粒及其他动、植物源有机物质。3.4.2无机物质:泥土、砂石、砖瓦块及其他无机物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