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地方标准DBS51DBS 51/004-20172018-6-26 实施2017-12-26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苦荞茶DBS51/004-2017前 言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起草单位: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西昌航飞苦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大学轻纺与食品学院、西昌学院“四川苦荞麦”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西昌市正中食品有限公司、西昌阳光尚品苦荞食品有限公司、四川环太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三匠苦荞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苦荞茶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苦荞麦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可食用植物辅料,经前处理、混合或不混合、成
2、型或不成型、干燥等工序加工而成的代用茶。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3 产品分类按原料分为原味苦荞茶、调配苦荞茶。按加工工艺将原味苦荞茶分为原麦苦荞茶和成型苦荞茶,调配苦荞茶分为调配原麦苦荞茶、调配成型苦荞茶。3.1 原味苦荞茶以苦荞麦为原料,经前处理、成型或不成型、干燥等工序加工而成的产品。分为原麦苦荞茶和成型苦荞茶。3.1.1原麦苦荞茶以苦荞麦为原料,经前处理、脱壳、干燥等工序加工而成的产品。3.1.2成型苦荞茶以苦荞麦为原料,经前处
3、理、分层制粉、成型、干燥等工序加工而成的产品。3.2调配苦荞茶以80%以上苦荞麦为原料,添加可食用植物辅料,经前处理、成型或不成型、干燥等工序加工而成的产品。分为调配原麦苦荞茶和调配成型苦荞茶。3.2.1调配原麦苦荞茶以80%以上苦荞麦为原料,添加可食用植物辅料,经前处理、脱壳、混合、干燥等工序加工而成的产品。3.2.2调配成型苦荞茶以80%以上苦荞麦为原料,添加可食用植物辅料,经前处理、分层制粉、成型、混合、干燥等工序加工而成的产品。4 技术要求4.1 原辅料要求4.1.1 原料应符合GB/T 10458、GB 2761、GB 2762、GB 2763的规定。4.1.2 可食用植物辅料应符合
4、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4.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项 目要 求检验方法色 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冲泡后呈产品应有的汤色,汤汁清亮。取适量样品置于清洁白净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目测其干品色泽、有无杂质。同时取5g样品,置清洁透明玻璃杯中,加150mL沸水冲泡3分钟后,观察其汤色和汤汁,嗅其气味,口尝其滋味。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状 态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4.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 目原味苦荞茶调配苦荞茶检验方法原麦苦荞茶成型苦荞茶调配原麦苦荞茶调配成型苦荞茶水分/(g/100g) 10.0GB 5009.3
5、总黄酮(以芦丁计)(以干基计)/(g/100g) 0.82.00.51.5NY/T 1295铅/(mg/kg) 1.02.0GB 5009.12镉/(mg/kg) 0.5GB 5009.15黄曲霉毒素B1/(g/kg) 5.0GB 5009.224.4 其他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 规定。4.5 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 规定。4.6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 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4.7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4.8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 标志、标签5.1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5.2 配料中添加有其他可食用植物辅料的,应标注“调配原麦苦荞茶”或“调配成型苦荞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