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MLSZ镇远县苗岭山珍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MLSZ0007S-2012姜 茶2011-03-02发布 2012-03-02实施镇远县苗岭山珍有限公司 发布Q/MLSZ0007S2012前 言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而起草。本标准由镇远县苗岭山珍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镇远县苗岭山珍有限公司批准。本标准由镇远县苗岭山珍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彦达、魏会英、陈虹霖。Q/MLSZ0007S2012姜 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姜茶的原辅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生姜经清洗、粉碎,并添加
2、赤砂糖、白砂糖等为主要原料及环状糊精、酸味剂等食品添加剂,经干燥、调配、杀菌、包装而成的具有生姜风味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姜茶又名姜汤。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317 白砂糖QB/T2343.1 赤砂糖SB/T10160 生姜GB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T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测定GB/T4789
3、.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T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GB/T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4789.1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计数GB/T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5009.8 食品中蔗糖的测定GB/T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GB/T5009.28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0789 饮料通则Q/MLSZ0007S2012GB14881 食品企业通用
4、卫生规范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23号(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要求3.1原料要求3.1.1水应符合GB5749相应的规定。3.1.2生姜应符合SB/T10160的规定。3.1.3白砂糖应符合GB317标准的规定,赤砂糖应符合GB317标准的规定。3.1.4食品添加剂:环状糊精、柠檬酸、苹果酸应符合GB2760标准的规定。3.2感官要求见表1表1项 目要 求色 泽具有本品种应有的淡黄色滋味及气味具有生姜应有的滋味和香气,无异味组 织 状 态固体均匀的粉状或晶体状
5、杂 质无肉眼可见杂质3.3理化指标见表2表2项 目指 标干燥失重(%)5总糖(%)80铅(Pb)(mg/kg)1.0总砷(以As计)(mg/kg)0.5铜(Cu)(mg/kg)5.03.4微生物见表3表3项 目指 标菌落总数(cfu/g) 1000大肠菌群(MPN/100g)90霉菌(cfu/g)50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Q/MLSZ0007S20123.5净含量净含量应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3.6食品添加剂3.6.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3.6.2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3.7生产过程卫生要求应符
6、合GB14881的规定。4 检验方法4.1感官检验按感官品评法进行。4.2干燥失重按GB/T5009.3的规定执行。4.3总糖按GB/T5009.8的规定执行。4.4总砷按GB/T5009.11的规定执行。4.5铅按GB5009.12的规定执行。4.6铜按GB/T5009.13的规定执行。4.7霉菌按GB/T4789.15的规定执行。4.8菌落总数按GB/T4789.2的规定执行。4.9大肠菌群按GB/T4789.3的规定执行。4.10致病菌按GB/T4789.4、GB/T4789.5和GB/T4789.10的规定执行。4.11净含量按JJF1070的规定执行。5 检验规则5.1出厂检验出厂检
7、验项目包括:感官、干燥失重、净含量。5.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3.3-3.6的全部项目。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更改主要原料产地;b)更改关键工艺;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d)连续停产三个月后恢复生产时。5.3组批 Q/MLSZ0007S2012同班次投料生产且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5.4抽样 在成品库内随机抽样。用于感官特性、理化、卫生指标检验的样品,每批抽取1500g,分成3份,其中1份作为留样复验备查之用。5.5判定规则5.5.1出厂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5.5.2出厂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可以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后仍不符合本标准,判为不合格品。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标志包装物上应有明显标志,且标签内容应符合GB7718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6.2包装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卫生要求。6.3运输、贮存 在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潮、防止日晒雨淋。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不得与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混运。贮存环境应清洁、干燥、通风、无异味。7 保质期定量包装的姜茶的保质期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