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安队纪律制度第一条讲文明礼貌,严禁打人、骂人,严禁虐待捕获的嫌疑犯。第二条执勤时必须穿统一的保安服(特殊情况例外)并佩带装备,着装整齐。第三条执勤时禁止喝酒、吃零食、抽烟,不准会客、看书看报,不准背手、抄手或将手放在裤袋内,不准闲聊、嬉戏或做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第四条接受业主监督,不得敲诈勒索群众财物。第五条不允许在辖区范围以外查证、验物,但发现现行违法犯罪行为或赃物的除外。第六条不准将扣押物品擅自处理动用。第七条无论什么时候,接到上级通知要立即行动。第八条要有连续作战的精神,提高警惕,时刻准备打击不法分子。第九条不能行使公安人员职权,但有在辖区内盘查、检查物证的权力。第十条要有为业主服务的精神,积极、热情地为业主做好事。第十一条要遵守保安队的各项规章制度。第十二条配备治安必备物,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第十三条对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进行定期培训学习,提高业务知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