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零星工程建设管理调研报告 所谓单位小型零星工程是指未到达国家招投标法规定金额不通过政府招投标或比先程序的改造、修缮、装修、绿化等根底设施改造项目。这类工程项目类型繁多,单个造价低,分布零星,没有专业设计,施工随意性大,造价难以控制,管理简单粗放。管理好单位零星工程,控制好工程造价和质量,到达“少花钱多办事,是单位经济活动中应予重视的问题,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小型零星工程立项随意性大。小型零星工程往往根据单位需要自行安排,即无前期的研究与论证,也无标准的工序或工艺,成为“无设计、无图纸、无预算的三无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常以各种理由或借口提出增
2、项或改项要求,巧立名目,弄虚作假,虚报价款的情况较多。 二是质量监管难以到位。小型零星工程多为单位自建、自管,由于缺乏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同时受建设时间、建设条件等诸多原因限制,难以实现有效的质量监管,施工单位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现象多,工程数量核实难度大。 三是施工队伍随意确定。小型零星工程用工灵活、方式简单、结算方便,施工队伍根本由各单位自主确定。但大多数施工队伍却是没有资质等级或有而不高者,其本身不具备到建筑市场竞争的能力,零星工程成为其最正确的寄生土壤。由于此类施工队伍专业技术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较差,易形成诸多工程隐患。 四是工程资料管理混乱。小型零星工程中很多都是修缮工程,大多未签订
3、正式的合同,仅凭一纸协议或是单位领导的口头交办就定下工作任务,后期验收多数走走过场,工程资料严重不齐。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制度不健全。宏观方面讲,国家对小零星工程没有具体的约束性很强的标准性文件,有的只是指导性意见,要求在招标、比先规定金额以下的工程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采用竞争性谈判,但大多数单位为节约本钱未能执行;微观方面看,多数单位根本就没有小型零星工程的管理制度或监管措施,需要就临时指定人员做,导致小型零星工程管理呈无序状态。 二是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低,缺乏技术和安全保障。小型零星工程一般为自建、自管、自用,建设单位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往往根据自己的风格和喜好办事,草率签订用工协议,
4、甚至出现受个人或单位利益驱动,指定利益关系人承包。加之大多单位缺乏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施工过程中监督不到位,甚至无人参与监管,工程数量真实性难以确认。 三是小型零星工程价款认定缺乏监督。小星零型工程项目“价低、量多、点散,尚无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监管,多数建设单位既无内审机构,又无专业人员,工程款往往根据承包人报价和经办人及领导审核意见确认,加之无图纸无预算,工程实际造价难以复核。 四是单位和个人利益驱使。单个零星工程金额虽小,但用工随意,项数较多,日积月累下来的数额却并不小,出现漏洞也就在所难免。有的单位长期使用固定的承包人,单位与承包人之间形成一种互惠互利的“潜规那么,在利益上达成某种默契,
5、为违法乱纪提供了时机。 三、建议 一是健全小型零星工程制度建设。各单位应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管理方法的规定制定适合本单位部门的小型零星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从项目方案、实施、验收、监督、资金支付等环节加强小型零星工程建设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和损失浪费。 二是加强小型零星工程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目前,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小型零星维修工程都是单位自己在监督,施工现场监督往往流于形式。各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小型零星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必要时可聘请有资质的监督人员参与现场管理,全程记录建设内容,确保工程质量和价款结算可信、可靠、可查,防止承包人弄虚作假骗取国有资产。 三是建立统一标准的施工队伍选定方式。单位小型零星工程建设是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过程中的具体行为,是各单位应尽的管理责任。要改变各单位自主用工、施工队伍无资质等级、技术力量差、安全质量无保障的现状,可采取由国资管理部门按政府采购方式统一选定并建立小型零星工程施工队伍储藏库,签订标准的效劳合同。各单位有用工需求时,可向国资部门申请,根据建设内容由国资部门从储藏库中按一定方式抽选安排符合要求的施工队伍供用工单位使用,由用工单位承当施工过程监管责任和价款结算,遇质量事故或安全责任,由国资部门按报务合同约定追溯对方的履约责任。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