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51/T2187-2022-9.2.1.2“持有有效培训合格证明”修改为“需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一9.2.2.1增加:食堂从业人员宜具有初中以上学历。9.2.2.3修改为:应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符合相关部门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要求。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明确的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9,3.2增加:研究解决食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一一9.3.3到9.3.6全部按照现行要求修改。一一9.3.7修改为:卫生行为形成率90%。一一9.3.10增加:积极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方式,宜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食品经
2、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强对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全过程的监督。9.4.1修改为:学校食堂应取得真实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9.4.2修改为:应制定并执行场所及设施设备、餐具饮具清洗消毒、维修保养校验、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控制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餐厨废弃物处置、人员健康和培训、食品安全追溯等制度。新增9.4.3:除原材料在进出库时查验外,从业人员在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环节应对食品再次进行感官查验,对异常食品应清除,放入不合格食品及相关产品暂存装置,并报告食品安全管理员9.4.3.1修改为: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9.4
3、.3.2修改为:食品应炸(炒)熟煮透,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明确的加工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和油炸食品的油温不高于190的要求。新增9.4.4.4:应用专用工具品尝味道。9.4.4.3-9.4.4.4合并并修改为: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的,食用时限为不超过烧熟后4小时。烧熟2小时后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8以下(冷藏)的,再次食用时限为不超过烧熟后24小时,再次使用应加热煮透,且再次加热次数仅为一次。9.4.6.1修改为:食品配送车辆专用,应配备符合条件加热保温设备或装置,保证运输过程中成品的保有温度保持60以上。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健康证明。9.4.7.1修改为:
4、双人双锁。9.4.8.1修改为:应每餐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保洁,配送车辆、食品提升机及工用具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时清洗消幸。采用物理消毒的应按照一清残、二清洗、三消毒、四保洁的程序进行:采用化学消毒的应按照-消残、二清洗、三消毒、四冲洗、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新增9.4.13.3:不得使用杀灭病煤生物药剂。9.4.14.1修改为:食堂应在营养专业人员指导下,综合考虑学生的营养需要制定每周带量食谱和营养素供给量,并提前公布。9.5.1删除。9.5.2拆分为两条:9.5.1学校食堂应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营利。9.5.2应公开账务,自觉接受师生等的监督。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收支情况全面结算,结果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布、公示。9.5.3删除。一一10.1.2增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一一10.3增加:食堂用水。一一10.8增加:谎报。一11.1修改为:学校应完善监督工作体系,广泛征求师生、家长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制定和完善食品定价、调价程序,合理确定伙食标准和配餐方案。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