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3.220.10 C 81 备案号:50876-2016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 22/T 24952016 消防应急传感网络系统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fire fighting emergency sensing system 2016-09-15 发布 2016-11-01 实施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22/T 24952016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中标消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靳威
2、、张椿宜、潘国威、于洋、李成、李芬、李蒙、吕占峰、安涛。DB22/T 24952016 1 消防应急传感网络系统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应急传感网络系统技术要求的术语和定义、系统组成、系统功能、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用消防应急传感网络系统。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4824-2013 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电磁骚扰特性的测量方法和限值 IEEE Std 802.15.4-2011
3、 低速率个人无线局域网标准(Low-rate wireless personal area networks(LR-WPANs))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传感节点 sensing node 由内置传感器及无线通信模块组成,系统分布安装在建筑物内的监测点。4 系统组成 由温度、湿度、微波雷达、气压等多种传感器及支持自组织网络的无线通信芯片组成。5 系统功能 5.1 温度传感功能 应具备探测传感节点处的环境温度功能。5.2 湿度传感功能 应具备探测传感节点处的环境湿度功能。5.3 微波雷达传感功能 应具备探测传感节点处周围的活动物体(如人体),并进行计数功能。5.4 气
4、压传感功能 应具备探测传感节点处的大气压强功能。DB22/T 24952016 2 5.5 音频收发功能 应具备现场声音采集、呼救及双向语音通话功能。5.6 射频通信功能 应具备传感节点间的无线组网及通信功能。传感节点通过射频通信模块组成无线传感网络,网络节点无主从之分,通过接入任一传感节点即可连接整个系统的所有节点并进行通信;通过该传感网络可实现下列功能:消防员定位的位置基准及信息传输通道;消防员体征监测及呼救信息传输通道;消防装备状态监测的信息传输通道;现场温度、湿度环境信息的传输通道;现场受困人员数量及位置等信息的传输通道;现场受困人员与外界救援人员语音通信的传输通道。5.7 自检功能
5、自检功能包含系统自动检查功能和手动检查功能,需自检功能如下:温度检测测自检;湿度检测自检;微波雷达自检;气压传感器自检;语音模块自检;无线网络通讯自检。6 技术要求 6.1 正常工作条件 在下列环境条件下系统应能正常工作:电源电压:AC220 V 22 V;环境温度:-20 60;相对湿度:10%90%;防护等级:IP65。6.2 备用电源持续工作能力 备用电源使用寿命要求能满足下列条件:寿命:1 a;持续工作时间:48 h。7 射频要求:7.1 使用频率 470 MHz510 MHz、2405 MHz2483 MHz。DB22/T 24952016 3 7.2 发射功率限值 100 mw。7
6、.3 组网要求 7.3.1 无线组网能力:可达 100 节点以上。7.3.2 支持的路由深度能力:可达 10 级以上。7.3.3 无线通讯距离:不小于 20。7.3.4 接口协议:应符合 IEEE 802.15.4-2011 规定。7.4 抗干扰能力 应符合GB 4824标准规定。7.5 电气安全 7.5.1 绝缘性能 传感节点内主电源输入端与壳体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50 M,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壳体之间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 M。7.5.2 耐压性能 传感节点内主电源输入端与壳体间的应能耐受(1500150)V电压,外部带点端子与壳体间的应能耐受(50050)V电压。7.6 管理系统 通过管理软件应能接收显示各节点的状况。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