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B53/T 760.72016 云南半细毛羊养殖 第 7 部分:疫病防治 2016-09-10 发布 2016-12-01 实施ICS 65.020.30 B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备案号:52081-2016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云南省地方标准 DB53/T 760.72016 I 前 言 DB53/T 760-2016云南半细毛羊养殖分为以下部分:第1部分:品种 第2部分:人工授精;第3部分:胚胎移植;第4部分:营养需要;第5部分:饲草饲料;第6部分:饲养管理;第7部分:疫病防治;第8部分:羊舍建设;第9部分:档案管理。本部分为DB53/T 760的第
2、7部分。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云南省农业厅提出。本部分由云南省农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YNTC07)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云南省畜牧兽医科学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邵庆勇、李富祥、李东江、陈官平、肖明发、袁连成、周达云。DB53/T 760.72016 1 云南半细毛羊养殖 第 7 部分:疫病防治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云南半细毛羊养殖场卫生要求、种羊调运及检疫、寄生虫防治、传染病防控与无害化处理等要求。本部分适用于云南半细毛羊的疫病防治。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3、,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GB 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 16549 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DB53/T 280.5 肉羊养殖综合标准 第5部分:疫病防治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3 卫生要求 3.1 环境卫生 羊场的环境质量应符合NY/T 388,满足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要求。3.2 生物安全管理 羊场生物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a)生产人员应掌握动物生物安全基本常识,定期体
4、检,无传染病者,方可从事养殖工作。b)各生产区内人员不随便往来,用具不应串换使用。c)宜谢绝参观。必须参观时,参观者应按规范进行消毒,并按指定的路线参观。d)场内不应饲养禽、狗、猪及其它动物,并应杜绝场外畜禽进入场内。e)定期灭鼠、灭蚊蝇,及时收集生活生产垃圾,并做无害化处理。生产用具应定期消毒。f)场内兽医不可对场外动物进行疾病外诊,配种人员不可对外开展羊的配种工作。3.3 羊场消毒 应选择对人和羊安全、无残留、不易腐蚀设备、不易在羊体内产生有害积累的消毒剂。常用消毒剂有氢氧化钠、生石灰、过氧乙酸、漂白粉、新洁尔灭、苯扎溴铵、次氯酸钠等。羊场消毒应符合下列要求:a)羊舍周围环境用 2%氢氧化
5、钠或撒生石灰每月消毒 1 次。DB53/T 760.72016 2 b)场周围及场内污水池、排粪坑、下水道出口,用次氯酸钠(漂白粉)每季度消毒 1 次。c)大门口、圈舍和各生产区入口消毒池应定期更换消毒液。d)羊只出舍后,先用高压水枪冲洗羊床,后用 2%氢氧化钠液喷雾消毒羊舍。e)带羊消毒时,可用 0.1%苯扎溴铵、0.2%0.5%过氧乙酸或 0.1%次氯酸钠进行喷雾消毒。f)用 2%氢氧化钠或撒生石灰定期对堆粪场消毒。g)粪便在发酵池内堆放发酵,堆放时间夏季为 1 个月,冬季 2 个月3 个月。h)定期用 0.1%新洁尔灭或 0.2%0.5%过氧乙酸对饲槽、水槽、饲料车等生产用具消毒。4 种
6、羊调运及检疫 4.1 调运 坚持自繁自养,确需引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a)引进的羊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所规定的无疫病的羊场或地区。b)引进羊只档案应齐全,包括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强制预防接种免疫的档案及疾病治疗记录。c)运输途中,不在疫区、城镇和集市停留、饮水和饲喂。4.2 检疫 对引进羊只应按以下要求进行严格检疫:a)根据 GB16549 进行产地检疫,取得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确定为健康无病者,方可调运。b)运输工具和饲养用具应在装载前刷洗、消毒,并经当地动物防疫机构或动物卫生监督所检验合格,出具运输检疫和消毒合格证明。c)运达目的地后,在隔离场观察 45 d 后,经检疫合格,方可用于
7、繁殖生产。5 寄生虫病防治 5.1 体外寄生虫 可选用25%二嗪农溶液、12.5%双甲脒乳油、5%S-氰戊菊酯(来福灵)溶液、50%幸硫磷乳油等杀虫类药经稀释后药浴,或用伊维菌素按每公斤体重0.2 mg一次性皮下注射。5.2 体内寄生虫 驱虫前做一次粪便虫卵检查,根据检查情况选择适合的驱虫药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驱虫。应监测驱虫前、后羊体重增加变化,粪便虫卵数情况。不同类型寄生虫宜使用以下驱虫方法:a)片形吸虫:硝氯酚按每公斤体重 4 mg7 mg 配成悬浊液一次灌服,或用针剂按每公斤体重 0.75 mg1.0 mg 肌肉注射;三氯苯哒唑(肝蛭净)按每公斤体重 0.06 ml0.10 ml 口服。b
8、)双腔吸虫:吡喹酮按每公斤体重 50 mg 一次口服。c)血液原虫(焦虫):三氮脒(贝尼尔、血虫净)按每公斤体重 3.5 mg3.8 mg 配成 5%7%溶液,肌肉注射,每天一次,连用 2 d。d)莫尼次绦虫:氯硝柳胺按每公斤体重 80 mg 配成水溶液口服,或用硫双二氯酚按每公斤体重80 mg 配成悬浊液口服。e)消化道线虫:左旋咪唑按每公斤体重 8 mg 配成 10%水溶液口服或皮下注射,或用敌百虫按每公斤体重 50 mg70 mg 配成 80%水溶液口服或皮下注射。DB53/T 760.72016 3 f)蛔虫:丙硫咪唑按每公斤体重 10 mg20 mg 一次口服,或用伊维菌素按每公斤体
9、重 0.2 mg一次皮下注射。6 传染病防控与无害化处理 6.1 传染病防控 传染病防控应符合下列要求: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羊群抗体水平监测制定适宜的免疫程序,并认真组织实施。b)应选择有农业部正式批准文号并由正规兽药企业生产的疫苗,可选的疫苗有口蹄疫疫苗、羊痘疫苗、传染性胸膜肺炎疫苗、三联四防苗、小反刍兽疫疫苗等。c)详细免疫程序参照 DB53/T 280.5 执行。6.2 无害化处理 羊场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a)粪污处理应符合 GB 18596 的有关规定达标排放。b)病死羊按 GB 16548 的要求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c)及时收集过期或者失效药品、疫苗以及使用过的药瓶、针头等一次性兽医用品,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兽医建议方式作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避免污染环境和交叉污染。_ DB53/T 760.72016 版权专有 不得翻印 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871)63215571(0871)63215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