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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ZSC 0003 S-2022 谷物杂粮加工品.pdf

上传人:la****1 文档编号:2670102 上传时间:2023-08-21 格式:PDF 页数:7 大小:634.0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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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Q/GZSC Q/GZSC 0003S-2022 谷物杂粮加工品 2022-04-18 发布 2022-05-18 实施 广州双诚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双诚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发布 备案号:44010674S-2022备案日期:2022年06月23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GZSC 0003S-2022 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由广州双诚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广州双诚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起草人:林灏。本标准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

2、首次发布。Q/GZSC 0003S-2022 1 谷物杂粮加工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谷物杂粮加工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第3章规定的谷物杂粮加工品。本品属于非即食产品,需经进一步加工后食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文件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3、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 GB 5009.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

4、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GB 5009.1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乙酰化衍生物的测定 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 5009.20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 GB/T 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T 5494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GB/T 5835 红枣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5、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686 高粱 单宁含量测定 GB/T 18672 枸杞 GB 193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 GB/T 22496 玉米糁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Q/GZSC 0003S-2022 2 NY/T 285 绿色食品 豆类 SN/T 1154 毒麦检疫鉴定方法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9 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

6、版 一部 关于批准塔格糖等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年第10号)3 产品分类 3.1 单一型 以高粱米、黍米、稷米、小米、黑米、紫米、红米、小麦米、大麦米、裸大麦米(青稞米)、糯米、莜麦米、荞麦米、薏苡仁、红米、黄米、糙米、藜麦米、野米(菰米)、玉米糁、黄豆、绿豆、红豆、黑豆、花生米的一种为原料,经筛选、称量、包装而成的谷物杂粮加工品。3.2 混合型 以高粱米、黍米、稷米、小米、黑米、紫米、红米、小麦米、大麦米、裸大麦米(青稞米)、糯米、莜麦米、荞麦米、薏苡仁、红米、黄米、糙米、藜麦米、野米(菰米)、玉米糁、黄豆、绿豆、红豆、黑豆、花生米、芝麻、莲子、芡实、奇亚籽、红枣、枸杞中的两种或两种

7、为以上原料,经筛选、称量、包装而成的谷物杂粮加工品。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高粱米、黍米、稷米、小米、黑米、紫米、红米、小麦米、大麦米、裸大麦米(青稞米)、糯米、莜麦米、荞麦米、薏苡仁、红米、黄米、糙米、藜麦米、野米(菰米)符合 GB 2715 的规定。4.1.2 玉米糁应符合 GB/T 22496、GB 2715 的规定。4.1.3 黄豆、绿豆、红豆、黑豆应符合 GB 2715、NY/T 285 的规定。4.1.4 芝麻、花生应符合 GB 19300 的规定。4.1.5 奇亚籽应符合原卫计委公告(2014 年第 10 号)、GB 19300 的规定。4.1.6 莲子、芡

8、实应符合药典2020 版一部、GB 19300 的规定。4.1.7 红枣应符合 GB/T 5835 的规定。4.1.8 枸杞应符合 GB/T 18672 的规定。4.1.9 所有原辅料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4.2 感官要求与检测方法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GB/T 5492 滋味和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GB/T 5492 Q/GZSC 0003S-2022 3 组织性状 具有各品种应有的形状 GB/T 5492 霉变粒,%2.0 GB/T 5494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目测 4.3 理化指标与检测方法

9、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水分,g/100g 15.0 GB 5009.3 铅(以Pb计),mk/kg 0.2 GB 5009.12 镉(以Cd计),mk/kg 0.1(糙米、花生除外 0.2(糙米)0.4(花生)GB 5009.15 总汞(以Hg计),mk/kg 0.02 GB 5009.17 总砷(以As计),mk/kg 0.5(糙米除外)GB 5009.11 无机砷(以As计),mk/kg 0.2(糙米)GB 5009.11 铬(以Cr计),mk/kg 0.9 GB 5009.123 苯并(a)芘,g/kg 5.0 GB 5009.27 单宁(以干基计),

10、%0.3 GB/T 15686 麦角,%(大米、玉米、豆类)(小麦、燕麦、莜麦、大麦、青稞米)不得检出 0.01 GB 2715(附录A)毒麦,粒/kg 1(小麦、大麦)SN/T 1154 曼陀罗属及其他有毒植物的种子,粒/kg 1(玉米、高粱米、豆类、小麦、燕麦、莜麦、大麦、青稞米)GB 2715(附录B)黄曲霉毒素B1,g/kg 20(玉米、花生)10(糙米)5.0(其他)GB 5009.22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g/kg 1000(玉米、大麦、小麦)GB 5009.111 赭曲霉毒素 A,g/kg 5.0 GB 5009.96 玉米赤霉烯酮 g/kg 60(小麦、玉米)GB 5009.2

11、09 4.4 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4.5 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要求 4.5.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5.2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14880 的规定。4.6 净含量要求与检测方法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检测方法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Q/GZSC 0003S-2022 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 14881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原辅料入库检验 原辅料入库前应由公司技术检验部门按原辅料要求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 组批 同一批原料、同一

12、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 6.3 抽样方法 抽样必须有代表性、每批产品的抽样数量100件以下者,按3%抽取,100件以上每增加100件加抽10件,增加部分不足100件时,按100件计算,每批抽样数量不得少于10件。6.4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由本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净含量。6.5 型式检验 6.5.1 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三个月

13、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5.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 3 章规定的项目。6.6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为合格产品。检验结果中若有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时,可从该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仍不合格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7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1 标签、标志 产品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产品的外包装箱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 包装材料或容器产品所用的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级包装材料国家

14、标准的要求,复合包装袋应符合GB 9683 的要求,塑料袋应符合GB 4806.7的规定;外包装纸箱应符合 GB/T 6543的要求。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车辆必须清洁卫生、干燥、无其它污染物。Q/GZSC 0003S-2022 5 7.3.2 成品运输过程中,必须遮盖,防雨防晒,严禁与有毒有害和有异味的物品混运,搬运时要小心轻放。7.4 贮存及保质期 7.4.1 成品不得露天堆放,成品仓库必须清洁干燥,通风,无鼠害,仓库温度保持室温便可。7.4.2 成品堆放不得与有易腐败变质,有不良气味的物品同仓库存放。7.4.3 成品堆放必须有垫板,离地 10cm 以上,离墙 20cm 以上。7.4.4 成品入库必须依先进先出的原则,依次出库。7.4.5 在上述储运条件下,保质期不少于 6 个月,具体见标签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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