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FJXD福建省晋江市兴达面粉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FJXD 0001S2019米糕预拌粉2019-11-20 发布2019-12-19 实施福建省晋江市兴达面粉有限公司发 布Q/FJXD 0001S2019I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份: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的安全指标依据 GB 2762 的规定制定。本标准于 2019 年 09 月 20 日发布。本标准由福建省晋江市兴达面粉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建省晋江市兴达面粉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振达。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XD 0001S2
2、0191米糕预拌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米糕预拌粉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粉为原料,白砂糖、小麦粉、食用淀粉、酵母、食用盐中的一种或几种为辅料,适量添加或不添加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碳酸氢钠、磷酸二氢钠、碳酸钙、葡萄糖酸-内酯、柠檬酸、DL-苹果酸,经配料、粉碎或不粉碎、过筛或不过筛、混合、包装制成的米糕预拌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
3、标志GB/T 317 白砂糖GB/T 1355 小麦粉GB 188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GB 1886.2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 族和 G 族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4、 7657 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内酯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55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GB 255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GB 31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GB 31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酵母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
5、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XD 0001S20192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大米粉:质量安全、使用量、使用范围应符合供货商已备案且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或相应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3.1.2小麦粉:应符合 GB/T 1355 的要求。3.1.3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要求。3.1.4食用淀粉:应符合 GB 31637 的要求。3.1.5食用盐:应符合 GB 2721 的要求。3.1.6酵母:应符合 GB 31637 的要求。3.1.7羟丙基二淀粉磷酸
6、酯:应符合 GB 29931 的要求。3.1.8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要求。3.1.9DL-苹果酸:应符合 GB 25544 的要求。3.1.10碳酸氢钠:应符合 GB 1886.2 的要求。3.1.11磷酸二氢钠:应符合 GB 25564 的要求。3.1.12碳酸钙:应符合 GB 1886.214 的要求。3.1.13葡萄糖酸-内酯:应符合 GB 7657 的要求。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具有该品种产品应有的色泽,色泽均匀气味和滋味具有该产品特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干燥,具有该产品应有的形状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
7、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1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g/100 g)20铅(以 Pb 计)/(mg/kg)0.5黄曲霉毒素B1/(g/kg)5.0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XD 0001S20193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限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5食品添加剂3.5.1食品添加剂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
8、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检验取适量样品置于清洁白瓷盘中,在明亮的自然光下肉眼观察色泽、组织形态及杂质,嗅其气味,并取少许放于舌尖,品尝其滋味。5.2理化检验5.2.1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检验。5.2.2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验。5.2.3黄曲霉毒素 B1:按 GB 5009.22 规定的方法检验。5.3净含量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检验规则6.1组批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生产班次、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次。6.2产品出厂每批产品必须经本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
9、证后方准出厂。6.3抽样从同一组批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样数量为 12 个小包装。样品分成 2 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备样。6.4产品检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XD 0001S201946.4.1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4.2出厂检验项目:净含量、感官、水分。6.4.3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规定的全部项目,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主要原料来源、关键工艺或设备有明显改变时;c)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d)产品质量出现明显波动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5判定规
10、则6.5.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5.2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从该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验结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7.1标签和标志产品预包装标签标注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规定,米糕预拌粉的产品标签上应明确标示该产品为米糕配料,仅用于糕点的生产,外包装箱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包装7.2.1内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包装封口应严密、牢固、无破损。7.2.2外包装采用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的材质。7.3运输运输工具须清洁、卫生、干燥,并有防雨、防晒设施,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装、轻卸。7.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卫生的仓库内,严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一起贮存。7.5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好,具体保质期见包装标示。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