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C S 0 1.0$0.0 1A 2 2(r d-8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 B/T 1 6 9 0 0 一1 9 9 7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总则R u l e s f o r t h e p r e s e n t a t i o n o f g r a p h i c a l s y m b o l s -G e n e r a l p r i n c i p l e s1 9 97 一 0 6 一 2 7发布1 99 7 一 1 2 一 0 1实施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G B/T 1 6 9 0 0 一1 9 9 7前言 本标准是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系列标准中的第一个标
2、准。该系列标准的结构及名称拟定如下:图形符号表示规则总则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技术文件用图形符号第 1 部分:基本规则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技术文件用图形符号第 2 部分;计算机可识别的图形符号的规定以及数据交换 要求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设备用图形符号第 1 部分:图形符号的形成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设备用图形符号第 2 部分:筋头的使用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设备用图形符号第 3 部分:屏幕和显示器上图形符号(图标)的形成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设备用图形符号第 4 部分 图形符号应用导则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标志用图形符号第 1 部分:图形标志的形成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标志用图形符号第 2 部分:图形符号的视觉设计原则
3、图形符号表示规则标志用图形符号第 3 部分:图形符号的制定和测试程序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标志用图形符号第4 部分:图形标志应用导则 上述标准有些已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待修订时正式纳人本系列标准,它们分别是:G B 1 2 5 2-8 9 图形符号箭头及其应用 G B/T 1 4 5 4 3-9 3 标志用图形 符号的 视觉设计原则 G B 1 2 1 0 3-9 0 标志用图形符号的制订和测试程序 G 1 3/T 1 5 5 6 6-1 9 9 5 图形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 本标准 代替G B 7 0 9 3.1-8 6。与原标 准相比 作了较大的变动。主要 变动如下:增加了“图形符号分类”、“设计
4、程序”及“注册”三章。第6章增加了“否定”及“设计方法”两条,并对原标准的其他内容作了适当的改动与调整。原标准的4.3.1条可操作性不强,故本次修订将该条删去。本标准从 1 9 9 7 年 1 2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全国技术制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全国电气文件编制和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白殿一、陈元桥、张亮、强毅、卫明1 郭汀。原标准于 1 9 8 6 年发布,1 9 9 7年首次修订。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图形
5、符号表示规则总则G B/T 1 6 9 0 0 一1 9 9 7代 替 G B 7 0 9 3.1-8 6Ru l e s f o r t h e p r e s e n t a t i o n o f g r a p h ic a l s y mb o l s -Ge n e r a l p r i n c ip l e s范 围本标准规定了图形符号的分类、设计、注册等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技术文件、设备、标志及信息技术等领域的图形符号。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
6、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 B/T 1 6 9 0 1.1-1 9 9 7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技术文件 用图形符号第1 部 分:基本规 则 (e q v I S O/I E C 1 1 7 1 4-1,1 9 9 6)G B/T 1 6 9 0 2.1-1 9 9 7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设备用图形符号第1 部分:图形符号的形成 (e q v I S O 3 4 6 1-1 1 1 9 8 8)G B/T 1 6 9 0 3.1-1 9 9 7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标志用图形符号第1 部分:图形标志的形成 GB/T 1 5 5 6 5-1 9 9 5 图形符号术语3定义本标准中使用的定义按G B/T 1
7、 5 5 6 5的规定。4图形符号分类 图形符号按其应用领域可划分为技术文件、设备及标志用 图形符号等三类。4.1 技术文件用图形符号,主要包括:简图用符号:在简图中表示系统或设备各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标注用符号:表示产品的设计、制造、测量和质量保证整个过程所涉及的几何特性(如尺寸、距离、角度、形状、位置、定向、微观表面等)和制造工艺等。4.2 设备 用图形符号,主要包括:显示符号:显示设备的功能(如:连接端子、加注点等)或工作状态(如:开、关,通、断,告普等);控制符号:作为设备的控制或操作指示。4.3 标志用 图形符 号,主要包括:公共信息标志用符号:向公众提供不需专业或职业训练就可理
8、解的信息。安全标志用符号:传递特定的安全信息。交通标志用符号:传递特定交通管理信息。包装储运标志用符号:用于货物外包装上,以提示与运输有关的信息.注:用 于 表 示 包 装 内 容 物 的 符 号 属 于 设 备 用 图 形 符 号。国家技术监督局1 9 9 7 一 0 6 一 2 7 批准1 9 9 7 一 1 2 一 0 1实施G B/T 1 6 9 0 0 一 1 9 9 7设计程序设计 图形符号 时应遵循下列程序;a)论证客观上确实需要用图形符号来传递信息;b)为图形符号的设计和规范化收集所必要的信息;c)清晰和不含混地描述图形符号所表示的对象及其方向因素;d)分析环境和应用因素;e)
9、在相同或相关 领域中查找 已存在的图形符 号;f)按照G B/T 1 6 9 0 1.1,G B/T 1 6 9 0 2.1,GB/T 1 6 9 0 3.1 进行图形符号的形状设计;9)测试图形符号的清晰度、理解性等;h)修改 定稿。6 设计6.1含义6.1.1图形符 号的含义 由其名称及应用说明来描述。图形符号含义应清楚,其名称具有通用性。6.1.2 一个含义一般只能用一个图形符号来表达。对于按不同功能而设计的多个图形符号或按不同视图的要求设计的图形符号的不同形式应赋予其不同的名称。6.1.3 应尽量避免同一图形符号表示不同的含义。如无法避免,在不会引起误解的前提下,某领域中使用的图形符号
10、,可在其他领域 表示另一种含义。6.1.4 某些图形符号的含义依赖于它的方向,这时,应注意避免方向改变后含义的混淆。6.2否定 否定应由否定要素附加在图形符号之上而形成。否定要素由一条否定直杠(由左上到右下的斜杠)或两条 以恰 当角度倾斜的直杠组成的叉形来表示。如果既可以用肯定形式也可以用否定形式来传递一个信息,应采用前者。与否定要素结合的图形符号应以肯定的形式来表达。使用否定要素时,应注意否定要素不要干扰图形符号的清晰度及理解性。6.3组合 尽可能利用已标准化的图形符号和(或)图形符号要素组合成新的图形符号。新组合成的图形符号的含义应与其各组成部分所表示的含义相协调。6.4构形 图形符号的构形应达到:清晰简捷:图形符号细节数量少、容易看清楚;易于区分:易与可能同时使用的其他图形符号相区别;易懂易记:易与其所要表达的含义相联系,即容易看懂或学习记忆。易绘易制:容易手工绘制,能用通常的制作方法来产生,并且满足缩微摄影和计算机处理的要求。7注册国家标准的图形符号应统一注册.任何图形符号只能有一个注册码,注册代码系统组成如下:a)国家标准号;b)图形符号在标准中的编号;c)图形符号的注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