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套设备工程合同一合同号:_中国北京中国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第一章合同标的11买方同意从卖方购置,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一套_设备出力为_吨时及其辅助设备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平安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产品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1。卖方供给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3。12卖方所供给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卖方对本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2。13卖方派遣有经验的、健康的和称
2、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效劳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5。14卖方负责培训买方派遣的技术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内容见本合同附件6。 15本合同签订后XX年内,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向买方提供为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将另签协议。第二章价格21卖方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_大写_日元。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211设备和材料费:¥_大写_日元。212备品备件费:¥_大写_日元。213设计和技术资料费及培训费:¥_大写_日元214技术效劳费:
3、¥_大写_日元。技术效劳费的支付条件见本合同附件5。“合同工厂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4。211、212、213各分项价格的总价为¥_大写_日元以下简称“合同设备总价。22上述合同总价是在日本国神户、横滨和或长崎港船上交货的fob固定价格,同时包括适于远洋及内陆运输和屡次装卸、搬运的稳固包装以及货物装到买方指定船舱位置为止的一切费用,但买卖双方各负担全部装船费用的百分之五十。此项装船费用应理解为“设备自船边到船舱即买方的船上吊装作业所能起吊之处至装入船舱指定位置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对重件货物装船时需租用岸上或海上重吊费用,但理货费、加固费、垫舱物料及开关舱口的费用不包括在内。卖方负担技术资料在北京机场交付前的一切费用。第三章支付31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日元电汇进行。32买方向卖方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日本东京银行,卖方向买方的付款应通过日本东京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33本合同第二章所规定的合同设备总价,按以下方法及比例由卖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_支付给卖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