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晶采购平安制度 1、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相关的卫生标准,理解各种辅助材料可能存在的卫生征询题。 2、采购人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的运营者处采购食品,并向运营者索证。要相对固定采购场所,确保食品平安。 3、采购包装定型食品时,要细心查看包装标识及产品说明书是否按食品卫生法规定标识,防止购进假冒伪劣产品。 4、执行食品卫生平安制度,回绝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不符合食品卫生的包装食品。(4)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