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202-2004前言条文5.8、5.9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为提高吸气阀安全的可靠性、保证产品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修改采用欧盟EN12380,2:2002排水系统吸气阀要求、试验方法和一致性评定。考虑到对我国开发吸气阀技术的发展要求,本标准不规定产品的结构,只适用于采用重力方式密封。本标准的附录A、B、C、D为规范性附录,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国泰业兴建材有限公司、北京建筑工程学院负责起草,思都得(Studor)中国有限公司参加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飞、吴俊奇、陈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