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业限制协议甲方(用人单位):_地址:_法定代表人:_乙方(劳动者):_现住址:_身份证号码:_ 一 前言1、乙方在其工作岗位上能够掌握甲方的某些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以及甲方的产品、技术、生产工艺、财务、客户、组织机构等方面的各种形式的信息和资料,以下简称“商业秘密”);2、乙方认识到其在公司工作期间,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需要接触和了解甲方的商业秘密;3、乙方理解并确认:对甲方保密信息的任何公开、泄露,将会严重损害甲方的经济利益或使甲方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二竞业限制
2、第一条竞业限制期限为乙方与甲方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论终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论终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12个月内,乙方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的业务。 第二条 乙方不得在甲方业务所在地为与甲方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或任职。(甲方业务所在地包括但不限于廊坊地区) 第三条乙方在竞业限制期不得进行下列行为:1、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甲方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甲方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2、乙方本人或与他人合作直接参与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3、
3、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任何甲方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甲方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不得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任何甲方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4、向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第四条 不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乙方均应在进入新用人单位就职前向甲方书面说明新的用人单位的名称、性质和主营业务。三义务的履行和解除第五条乙方离职时即承担竞业限制义务,本协议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时公司将不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此种解除不能理
4、解为解除保密义务。第六条在员工完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且经员工书面要求仍未支付的,员工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如因竞业限制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员工不得主张免除竞业限制义务。四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第七条乙方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与甲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在竞业限制期间内,乙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第八条竞业限制补偿金为员工离职前月平均工资的20%(税前),公司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第九条员工应当在每季第一个月以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证明,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所
5、就职单位的证明以及员工作出的保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书面承诺。第十条员工应在离职前向公司书面提供其本人的银行账户用于公司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员工未提供账户、提供账户错误、账户注销等各种原因导致公司无法支付该等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员工自行承担,且在此期间不免除员工的竞业限制义务。第十一条员工拒绝接受、自行放弃、不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或因员工原因导致公司无法正常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员工自行承担,且不免除员工的竞业限制义务。五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如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第十三条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甲方将停止支付竞业限制
6、补偿金,并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协议第八条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总额2倍。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的实际损失包括由于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以及甲方为了因调查、处理、纠正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所付出的经济代价,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调查取证费等。第十五条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甲方仍保留提请司法途径追究员工刑事及行政责任的权利。六争议处理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册登记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五其他第十六条本协议是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本协议继续有效。第十七条协议一式二份,员工持一份,公司持一份,经公司与员工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每份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日 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