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J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422-2013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信息采集Urban municipal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Information collection of managed components and events2013-03-12发布2013-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CJ/T422-2013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信息采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信息采集的一般规定、业务流程、操作要求、管理控制要求和质
2、量评价等。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管理部件和事件信息采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CJ/T214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CJ/T215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地理编码CJ/T292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绩效评价CJ/T293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CJ/T315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CJJ/T106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CJ/T214、
3、CJ/T292、CJ/T293、CJ/T315、CJJ/T10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信息采集information collecting信息采集监督员在指定责任网格内巡查或执行监督中心的核实、核查、专项普查指令,按要求对管理部件或事件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核对并上传的过程。3.2信息采集责任单位 responsible unit for information collecting根据授权或合同,组织人员在规定区域进行管理部件和事件信息采集的负责单位。3.3案件核查verification of a handled case信息采集监督员对专业部门反馈的已处置案件,按监督
4、中心指令到实地核查处置情况判断处置是否符合要求并将结果信息上传的过程。3.4信息核实verification of information from the public信息采集监督员对公众举报的管理部件或事件问题,按监督中心指令到实地进行核对,判断问题是否属实,并将结果上传的过程。CJ/T422-20133.5专项普查ad hoc survey根据监督中心的指令,信息采集监督员在规定时间内对指定的管理部件、事件或其他特定管理内容的现状进行全面调查,并对相关信息上报、收集、统计和分析。4一般规定4.1信息采集组织方式4.1.1可采用服务合同方式或主管部门组建信息采集队伍的方式。4.1.2相关政
5、府部门应赋予信息采集责任单位和人员从事信息采集的权限、责任和义务。4.2信息采集监督员4.2.1应专职从事管理部件和事件信息采集工作。4.2.2应熟练掌握管理部件和事件信息采集有关规定、业务流程、操作程序和“城管通”的操作技能,经考试合格后上岗。4.2.3应保证信息采集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4.3信息采集区域4.3.1应与本地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覆盖范一致。4.3.2宜按实际需要划分巡查区域。4.4信息采集内容4.4.1应包括管理部件和事件问题、信息核实、案件核查、专项普查、紧急监管案件或新增部件的问题类型、名称、标识码、所在单元网格代码、位置坐标、主管部门代码、状态等。4.4.2应符合CJ/T315的规定。4.5信息表达方式4.5.1应包括照片、文字,可增加音频、视频等。5业务流程与操作要求5.1业务流程5.1.1巡查流程巡查应按下列流程(见图1)。2